文档介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沪质技监标〔2010〕165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10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我局编制了《2010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下称《申请指南》,见附件),现予发布。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本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其所属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一并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申报要求
、类别和要求进行申报。
,认真填写《二○一○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实材料。
《2010年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装订要求》(下称《装订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
,初审核准后退还。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时,应同时报送《2010年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下称《汇总表》)。
三、其它事项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项目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2010年4月1日,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于2010年5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表》、《汇总表》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的文本格式可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询和下载(网址为http://www. shzj.)。
联系人:潘轶军、王晓铭
联系电话:54262247 EMAIL:******@shzj.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六日
2010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和有效开展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不断加大标准化工作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本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的“聚焦重点、突出效应”的作用,现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今年本市标准化工作重点,发布《2010年度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报范围、类别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凡在本市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且在如下规定的期限内、承担并有效开展如下申报类别所规定的标准化推进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统一的申报时间和要求提出申请。
(二)申报类别和要求
(A类)
(1)国际标准:指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提出我国国际标准提案或担任工作组(WG)、项目组(PT)召集人的,由本市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经ISO、IEC及ISO认可的国际组织发布的标准。
(2)国家标准:指由本市企事业单位主导制修订的,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
(3)行业标准:指由本市企事业单位主导制修订的,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标准。
(B类)
新批准成立或原已批准成立并有效开展工作的,落户本市的国际、全国、上海市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项目。
(试点)项目(C类)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实施的,以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或功能区为主体、以促进标准制定与实施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试点)项目。
(D类)
经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备案、并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的,采用国际标准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要求
多个单位同时承担标准化推进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市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
(四)项目期限
原则上指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项目重点支持的方向和领域
(一)重点支持方向
本年度标准化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在“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要创新”等方面对上海经济社会建设有突出贡献或成效的标准化推进项目(“三重”方向项目),具体如下:
重点支持符合“三农”建设、科教兴国战略、重点产业振兴规划、质量振兴纲要、“四个中心”建设、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等国家和本市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