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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教务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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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教务处
教字[2009]60号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本学期期末考试定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15日集中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工作要求
依据校发[2005]教字13号文件《关于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各院系负责人和相关教师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校发[2000]教字19号文件《西北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试行)》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中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

本学期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都要进行考试。考试方式应根据课程特点和考核要求来选择,以笔试为主(闭卷或开卷),也可采用口试、笔试并用等方式。笔试以外的考试方式,需经教务处教学科审批。开卷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学生本学期所修课程的五分之一。
(4)试题从命题、审批、印刷、保管全过程须专人管理,严格保密。如有漏题等泄密事件发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各院系不得安排研究生担任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在全校通报批评。
(2)监考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向学生宣布考场纪律,整顿考场秩序,准时分发试卷,督促学生在答卷上的固定位置写清院系、专业、年级、姓名、学号等信息并与学生证核对。
(3)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要关闭手机,注意个人形象,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不应回答学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发现学生***,应立即制止,做好考场记录,配合学校巡查小组一同做好处理工作。

(1)考试成绩评定要客观、公正。全校公共课程应实行集体密封评卷制,流水作业。其他课程也应尽量创造条件,统一评卷。
(2)试卷评阅前应制定明确的评分标准,试卷评阅过程中要予以严格执行,保证评分结果有较好的信度。卷面分数一旦判定,不得随意改动。确因误评须改正的,误评教师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学生考试成绩更正表》(可在教务处主页——教师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经院系教学主任审核无误后,报教务处备案。
、报送与归档
(1)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运用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考试成绩,并将学生试卷、平时成绩和试卷分析报告交院系教务管理人员。
(2)各院系所有考试成绩务必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2009年1月19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在校园网上提交完毕,纸质成绩表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教务科存档。(公共课纸质成绩单,院系可直接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本次考试试题(A、B两套)及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应于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交教务科整理归档。同时各院系将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试卷分析报告、教师教学工作手册等材料整理装订并归档。
二、考试注意事项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请各院系考前做好校发[2009]教字31号《西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校发[2005]教字24号《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考试违纪通报,以各种形式教育学生遵守考风考纪。告知学生,考试时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更不得使用手机。如已带入考场,应将手机交由监考老师放至指定位置。
(2)要严格缓考申请手续。学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西北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学生服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学生的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前由院系报送教务处,凡考试结束后报送的视为无效,将按照旷考处理。
(3)考前应向学生公布课程平时成绩、期中考核成绩及成绩组成各部分内容及比例。考前不得向学生勾划考试范围或重点,严禁向学生搭售复****资料。
----精心组织、严格考风考纪
(1)各院系成立考风考纪巡查小组,巡查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巡考牌,对本院系的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期末考试巡查小组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通报表扬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通报处理违纪事件。
(2)各院系应健全考场登记制度,每个考场须两名监考人员,所有监考人员应佩戴院系制作的监考牌,(不佩戴监考牌的院系将全校通报),并应对考试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考人数、违纪情况做详细的记录。
(3)学生考场座次,以避免***和便于监考为目标,各院系可结合已有的好经验安排。
(4)学校考风考纪巡查组将重点检查各考场的考试纪律,对考场组织混乱、考试纪律松弛的院系及监考人员将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三、考试时间安排
,其超过部分课程的考试统一安排在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考试时间随上课时间安排。超过五门的课程试题审核和印刷工作各院系应该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课程考试集中于2010年1月4日至2010年1月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8:30---10:30
下午:2:00--- 4:00
。具体安排如下:
(1)大学外语
大学英语四、六级2009年12月19日全天
2009级英语一级2010年1月4日上午
2008级英语三级2010年1月5日上午
2007级英语五级(基地班)2010年1月8日上午
(2)政治理论课
2009级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0年1月5日下午
2008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010年1月7日下午
(3)2009级高等数学2010年1月7日上午
(4)2008级基础物理学(下)2010年1月6日上午
(5)大学语文水平测试(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2010年1月11日上午
(6)2009级计算机基础2010年1月9、10日
(具体考试时间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另行通知)
(7)全校公共课程的重修考试与该课程本学期的统考同时进行,考场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编排。
、周日进行。

(包括提前考试)请于2009年12月25日之前送教务科,考试时间排定后,不得
改变。
教务处
2009年12月14日
附件: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学生相关处理规定
——摘自《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
第二十一条学生须提前10分钟凭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入场,以无故缺考论处,卷面成绩记零分。
第二十三条在考场上不听监考教师劝阻,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扣除该门课程卷面成绩10-30分,并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书籍、笔记本、复****资料等非考试用品放在座位周围者;
,左顾右盼,偷看他人试卷者;
,不听从监考老师的劝阻,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
,有意在考场内滞留,给他人传递信息者;
,扰乱考场秩序者。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交换试卷及其答案者;
,桌面、墙壁、身体等地方有本人所写该门课程教学内容者;
、笔记本或他人试卷者;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考试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并依据《西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包括请、替校外人员考试);
,***累计达两次者;
;
***,不服从处理,纠缠、谩骂、威胁、恐吓监考或管理人员者;
,诱逼、利诱、威胁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干扰评卷者;
***者;
、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
第二十六条利用其它手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七条根据上述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或二十五条做出处理的学生如果对自己的处理有异议,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或相关组织提出申诉,要求复议。
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相关规定
——摘自《西北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细则》(校发[2005]教字24号)
第五条课程考试每一个考场应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其中该门考试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参加监考工作。
第十三条监考人员必须是学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并要求认真负责、穿着整洁、举止端庄,并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试有关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考试正式开始前,监考人员应对学生座位进行编排。学生进入考场后,监考人员应指导学生按编排就座,要求学生将书包、书籍、笔记本及相关物品放在讲台或指定地方,核对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第十五条学生坐好后,监考人员应向学生宣布考场要求与纪律,要求学生检查桌面上、抽屉内等是否有与本门课程有关的内容或非考试用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第十六条监考人员应在试卷发放前,清点、检查试题,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或院系教务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