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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题库精选题库精品(夺分金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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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交通)题库精选题库精品(夺分金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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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选题(50题)
1、背景资料:某国有资金投资的某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17年8月8日开工,招标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施工招标,市建委指定了某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人编制了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2017年1月8日,已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商拟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规定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总计60天。事件二: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200万元,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60天。<1>、该项目招标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请指出事件一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3>、说明事件二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因为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1)1月20~23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妥,因为按有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2月6日下午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最短不得少于20日。3.(1)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统一定为200万元,妥当。理由:未超过项目预算价的2%。(2)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算起总计60天,不妥当。理由:有效期应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算起。
2、某海滨城市为发展旅游业,经批准兴建一条旅游专用公路。该项目土建工程(路基、桥梁、涵洞)、路面工程分别与两家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分别为乙方和丙方。合同约定土建工程于2014年11月10日正式开工,竣工期为2016年4月25日。因土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合同,由两个承包商分别承建,为了保证工期,当事人约定:为方便物料的进场,同时可以尽早解决当地村民出行需求,路线的第一个工区(15km)及连接线(3km)要提前6个月竣工,乙和丙两家单位会存在一定的交叉施工时间。在工程施工4年6个月时,甲方要求乙方将竣工日期提前2个月,双方协商修订施工方案后达成协议。该工程按变更后的合同工期竣工,经验收后投入使用。在该工程投入使用2年6个月后,乙方因甲方少付工程款起诉至法院。诉称:甲方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发了竣工验收报告,并已投入使用。在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本应付工程总价款9000万元,但只付8200万。特请求法庭判决被告支付剩余的800万元及拖期的利息。在庭审中,被告答称:原告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如:路肩排水、超高段路面平整度、桥梁防水层、混凝土工程平整度等工程质量不合格。因此,部分工程由丙单位进行返工,并提出索赔,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报业主代表认可,共支付450万元。此项费用应由原告承担。另还有其他质量
【答案】:,双方意思表达真实,合同订立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所以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有效。,发现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有问题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修理。乙方不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扣留的保修费用内支付。,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2年(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例中业主在直至庭审前的2年6个月,但乙方自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后至起诉前,多次以书面方式提出结算要求(每次提出要求均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所以乙方的诉讼权利应予保护;而甲方直至庭审前的2年多时间里,一直未就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已超过诉讼时效期,所以,甲方的反诉权利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