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量化记分标准》的通知
全区各学校: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导向功能,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现将《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记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永州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小学高级)
2、永州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中学一级)
3、永州市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
零陵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15日
关于印发《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记分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导向功能,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我们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职务评审工作基本情况,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制定了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记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永州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小学高级)
2、永州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中学一级)
3、永州市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
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职改办
2012年9月1日
附件一
永州市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记分标准
(小学高级)
(总分110分)
为了认真做好教师系列中级职务——小学高级职务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小学教师工作实际,遵循评审工作的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从教师的综合表现、教育能力及实绩、教学能力及实绩、教研能力及实绩、突出表现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共110分,其中含突出表现附加分10分)。具体记分标准及评分要求如下:
一、综合表现(20分)
1、师德师风表现(8分)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勤于学****提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团结共事,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风良好,表现突出的记7-8分;表现较好的记5-6分;其它状况酌情记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师德师风表现方面材料,在师德师风方面获县区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即可记8分。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中数据,有体罚学生、歧视学困生、家养家教等严重违纪行为或其它违背教育规律行为的,
或继续教育学时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
2、工作表现(5分)
工作热情高,教学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出满勤或超工作量的记5分;专业对口,完成学科课堂教学任务,达到学校要求的工作量并按规定出勤的记4分;专业对口,不满工作量的在3分及以下记分;出勤严重不足或专业不对口的不记分。所报材料反映的工作量达不到自述工作量的不记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中数据。参评者应提供一期与教案时间一致的学校课程总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出勤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此处“专业对口”是指初级职称参评专业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或第一学历与现任教学科一致的情况。“专业不对口”但取得市级以上“专业不对口(适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视为专业对口。
3、综合业绩(7分)
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获乡镇(校)、县区、市、省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记2、3、4、5分(多层次获奖,以最高级别表彰档次记分,各层次不叠加记分,但其相应最高级别若多次获奖,。其它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降等记分)。
近五年年度考核获优秀档次的,,单项累计最多记2分。
以上两项累记不超过7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方面材料。此处所述“表彰奖励”专指对个人工作全面肯定式表彰,如“先进个人”、“优秀工作者”“教育功臣”等,不含某项工作或工作的某方面的表彰。表彰奖励原则上要有文件依据(复印件),获奖证书应出示原件。没有找到文件依据的要说明表彰奖励出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查实有关情况,并做出结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教育能力及实绩(20分)
1、教育工作(9分)
任期内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职务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6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2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3分;普通学科教师注重教育效果,育人效果好的记5分,育人工作成绩显著的加记1-2分,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的加记3分,育人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加记4分。
评分要求:主要审定申报材料中有关教育方面材料,特别是转化学困生情况材料,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教师队伍管理数据库中数据。育人效果以学校提供的证明为基本依据,“育人工作成绩显著”则应以获得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育人工作成绩特别显著”则应以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单项表彰为标志。普通学科教师顶格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