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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法律意见书】
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法律意见书
反映人:
反映事由:
反映人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两审法院判死刑立即执行一案,不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赣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刑一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现案件已到最高法院死刑复核阶段,反映人认为两审法院对###处以极刑属量刑畸重,###虽应为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责,但罪不该死。现反映人将对于本案的有关事实和法律意见整理如下,特向最高法院递交本材料,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合议庭在对此案死刑复核合议审理时予以充分考虑,慎重参考。
反映目的
请求最高法院依法不予核准被告人###死刑,予以改判;
事实与理由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伙同他人贩卖、,单独预备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3板,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系主犯,其贩卖3板麻古虽系犯罪预备,但其贩卖毒品数量大,应依法严惩。判决被告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反映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缺乏,定罪量刑不当,适用法律有误。鉴于死刑复核阶段之情况,反映人为维护合法权益,在此说明自己对于本案的意见和态度,并作以详细表达。
刑法四十八条规定: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反映人认为:办理死刑案件,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其他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不能排除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处分等量刑情节的,判处死刑应当特别慎重。当今死刑政策亦是“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适用死刑应当而且必须是严肃和严谨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通知的第35条规定“??定罪的证据确实,但影响量刑的证据
存有疑点,处刑时应当留有余地。反映认为,根据我国的司法实践,认定主要犯罪事实的证据有瑕疵,量刑上需要留有余地的,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确定对罪犯犯罪判处死刑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对其能否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而本案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尚未到达证据确实、充分,例如:
〔1〕被告人###与#、#、#等人虽然主观上都有贩卖毒品的相同成心,但并非共同成心,只是因为购置毒品偶然凑在一起,但是各买各的,因此被告人###不应对所有毒品承当法律责任;
〔2〕本案的?毒品检验鉴定报告?实施的是抽检,并不能完整的反映涉案全部毒品真实含量;
〔3〕作为毒品上家的#、#,将本案毒品卖给已被控制交付的被告人###,并存在当庭翻供的认罪态度不佳,却在总体量刑上低于被告###,无法表达我国刑法罪刑相适应原那么;
同时,值得提醒的是,本案的犯罪地、抓获地都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地区,众所周知江西与云南两地对贩卖、运输毒品的量刑标准存在差异,在云南贩毒适用江西标准量刑对被告人###是有违罪刑均衡原那么的。
同时,被告人###所犯罪行尚未到达“罪大恶极〞的死刑适用标准,其罪行不是极其严重、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主观恶性不深、并且没有任何必须立即执行死刑之情况,而且具有众多法定、酌定的从宽量刑情节:
〔1〕被告人###从公安阶段直至审判结束,都能够如实、坦白地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极好,因此被告人###有认罪、悔罪情节;
〔2〕被告人###从小家庭贫困,生活困难,没有时机受到良好教育,没有好的就业时机,但在本案案发前,无任何犯罪前科、劣迹,具有初犯情节;
〔3〕被告人###积极举报##犯罪情况,并提供#、#住址,为公安机关抓获犯罪人提供了重要线索,具有立功表现;
〔4〕被告人###因妻子病重,为治疗妻子给家庭带来了巨额的债务,为了解决家庭债务,治好妻子疾病,###实施了本案犯罪行为,因此,被告###犯罪动机与为了图财和贪图享乐的犯罪人是有本质区别的,犯罪的主观恶性较低;
〔5〕201#年#月##日##网、##、##网均刊登了?######警方侦破部督特大贩卖毒品案?、?####侦破部督特大贩毒案?,该报导经警方?破案报告书?、?关于###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的有关说明?,该些报导证实###等人的毒品买卖行为确是在公安机关控制之下交付,是公安机关为了扩大战果,人赃并获,全面获取证据所做的战略性放纵涉案人的下一次犯罪
行为,即本案被告人的毒品、交易时间、地点、过程、涉案人完全是在公安机关秘密侦查和控制之下,该毒品根本不可能流入社会,不会造成任何严重后果,依据?全国局部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情节应在量刑中予以考虑;
基于上述理由,被告###存在法律所规定的“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的“特殊从宽情节〞,完全不符合死刑适用之标准,依法根本不应适用死刑,更不应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原审法院显属量刑畸重。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查明事实,依法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在本案中,原审法院看到了被告###犯罪的一面,却没有看到其在没有更好的选择情况下,为了治疗妻子、改善孩子生活,所尽的人夫人父的努力和温情,原审法院在判决书中不进行论证适用死刑的正义性,而是以一句简单的“数量大,应依法严惩〞实是难以令人服判。刑罚的威慑力和预防犯罪功能的发挥,主要不取决于死刑等过重的刑罚,此案这样判,显然达不到刑罚的目的。
反映人认为,被告人###一家存在令人怜悯的情节,此案对其一家造成了颠覆性的
消灭。而被告人###还年轻,之前也没有受过刑事处分的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也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最高法院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那么,在量刑时给予从宽处分。
综上所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量刑不当,适用法律不当。被告人###有诸多的“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的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着实证明其不属于罪大恶极,完全不符合死刑适用之根本标准和具体标准。原审判决对###判处死刑,有失公平。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关于适用死刑的规定,不核准对###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以给其改正自新、重新做人的时机,彰显法律与人性的宽容。恳请最高法院立即下发不予核准死刑的裁判,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反映人全家在此敬谢!!!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反映人:
201#年月日
【篇二: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与提交攻略】
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撰写与提交攻略
2023-03-30法律诊所
作者:陈亮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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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在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后,通过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工作,根据其所掌握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各阶段向办案机关撰写并提交的其认为已方当事人符合会见条件,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的专用法律文书,统称为刑事法律意见书。刑事法律意见书不仅是辩护律师诸多辩护工作的集中表达与结晶,同时还是实现有效辩护重要工具。它具有不同于民商事法律意见书的特别之处,首先法律意见书面对的对象仅限于公检法等刑事办案机关;其次,因刑事诉讼阶段的不同具有阶段性的特点;最后刑事法律意见书有集法理与情理于一身的特点。但现阶段,由于辩护律师的专业水平与经验缺乏和不了解各办案机关的办案特点等诸多原因,很多有效的法律意见最终未能被办案机关采纳,甚至很多办案机关将意见书束之高阁。因此如何撰写刑事法律意见书,并在各个诉讼阶段如何提交,如何从形式辩护走向有效辩护就显的尤为重要。
一、刑事法律意见的种类
根据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刑事法律意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刑事立案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起点,对辩护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为了其办案的需要而非法剥夺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现象屡见不显。因此辩护律师在该阶段就应撰写“对于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见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辩护律师可以代为其提出控告或申请取保候审,因此这时就需要撰写“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
2、审查批捕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通常当案件侦查到一定阶段后,公安等侦查机关会将案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而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不仅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继续羁押,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根据羁押遵循比例的原
那么,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被批准逮捕,审判阶段被判处缓刑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可能性就会很高,所以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3、审查起诉阶段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改变起诉书中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作为刑事诉讼的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一方面说明公安等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另一方面决定案件是否移送审判机关起诉,是以何处罪名起诉,是否可以改变强制措施,是否符合不起诉决定的情形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等,因此在该阶段辩护律师应当撰写“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申请改变起诉书中认定罪名、认定从轻量刑情节、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
4、审判阶段开庭前说明初步辩护意见、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意见书
案件移送到审判阶段后,如果是比拟复杂的刑事案件,主审法官在开庭前往往要召集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目的是为了控辩双方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或听取双方对某些专门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的意见。因此,在此阶段辩护律师就需要撰写“初步辩护意见的法律意见书〞、“要求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律意见书〞。
二、刑事法律意见书的格式和主要内容
刑事法律意见书由于在不同诉讼阶段所提的意见不同,格式和主要内容也不尽一致,但
通常情况下应当具有以下几局部:
1、题目:
法律意见书的题目撰写应当开宗明义,直接说明辩护目的与意图,不应仅写上“法律意见书〞。
如:“对xx涉嫌xx罪一案公安机关限制律师会见的法律意见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xx涉嫌xx罪一案申请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2、首部
首先注意应当写明办案机关的全称。
如:xx市公安局xx分局、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其次,应当写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根本情况,接受委托后辩护律师所做的哪些具体工作,最后应写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现提出以下几点法律意见,供贵院〔局〕参考。
3、案件事实局部
对案情作简要陈述,这时可以运用图表等可视化工具,主要应当撰写以下几局部:
〔1〕陈述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
〔2〕辩护律师经工作认定的事实
〔3〕辩护律师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意见表述,如:我方认定办案机关认定事实有误,如果认为认定事实无误可写明同意办案机关认定的事实或可不写。
对案件事实局部的表述应当言简意赅、简明扼要,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犯罪的七何要素来表述,不可带有太多的修饰语句或没有证据支持的主观猜想性观点。
4、通过律师工作后对此案的根本观点
这局部应领先对案件的定罪发表意见,后对量刑发表意见。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撰写:
〔1〕无罪的意见:分不构成犯罪和不构成指控罪名两种情况:
首先应当具体说明无罪的具体理由,应分“案件事实不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达不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证据缺乏不够成犯罪〞三种情形表述。
其次应当简述案件证据情况,包括案卷中的证据情况及律师调查取证情况。
最后应当写明具体应适用的法律依据〔具体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可在附件中附光盘电子稿〕。
另外对于不构成指控罪名的情形表述时,仅写明不构成该罪的理由即可。因为是要作无罪辩护,便不可再指明具体应认定何罪,不可充当公诉人的角色。
〔2〕罪轻意见:
首先应当对办案机关认定的罪名发表意见,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错误需要改变罪名,那么应当具体阐述应当改变罪名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情况,并具体写明根据案件事实应当适用何种较轻的罪名,而不能改变为较重一种的罪名。
如认为办案机关认定罪名正确,仅应对量刑局部发表意见,应写明是否有从轻、减轻、免除处分的情形,是否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形,并注明相关证据情况。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案发后一惯的表现及符合取保候审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理由和依据
这局部主要适用于申请改变强制措施的法律意见书,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具有酌定从轻处分的情节。
6、总结陈述
这局部内容主要是对意见书的总结,最后总结辩护律师的根本观点和意见,并说明身份
与撰写日期。
如: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xx涉嫌xx罪一案,本律师认为〔a不构成xx犯罪,b犯罪事实不清、证据缺乏,c应当改变罪名为xx罪,d构成xx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能够保证诉讼〕。建议以上法律意见,恳请贵院参考并采纳!
辩护人:xx,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最后,在意见书主体撰写完毕后,还应当写明附项内容,主要应当撰写本案证据情况及需要办案机关调取的证据线索,最后附电子文稿光稿以方便办案机关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