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及上市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技术监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为了保证技术监控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集团公司成立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发电企业实施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工作。各发电企业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监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监控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规程、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等;
(四)组织并参加因技术监控管理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