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通报
附件1: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井下辅助运输
暂行管理办法
总则
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办法。
入井机车只限于低污染柴油机车和防爆柴油机车及防爆蓄电池机车。
低瓦斯矿井的回风巷、掘进头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的区域使用防爆车,其余作业场所在在线瓦斯监测和瓦斯检查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情况下,暂时允许使用低污染车。综采面安装、回撤时,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适用范围: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
职责
机电部(暂时由机运队负责)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的管理与业务保安工作。其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负责编制辅助运输的中长期规划。
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负责防爆车专业化服务的业务指导。
负责车辆大修计划的审核。
设置专职的辅助运输管理岗位,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现场运行及监督检查,并将辅助运输纳入月度机电检查考核工作中。
负责辅助运输车辆各种内业资料、样表的编制和修改工作。
负责防爆车专业化服务的业务管理。
负责车辆的检验,每季度抽查一次,每半年逐台检验一次。
安全部职责:
负责监督监察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察管理部门业务保安职责的执行情况。
负责监察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车辆安全运行情况,违章操作情况,负责驾驶员驾驶资质的把关审核。
车辆管理单位(车队)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辅助运输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专职的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所有辅助运输车辆(包括专业化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检查。
负责驾驶员的管理和岗前安全培训。
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岗前业务技能培训、定期培训与考核。
负责在车队、井口设置辅助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图,行车路线变化时及时变更。
编制适合本单位的辅助运输管理细则。
建立车辆台帐、车辆各种运行记录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负责辅助运输车辆日常运行、点检、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提报。
按月由业务保安部门和安全部对辅助运输车辆进行完好检查,合格的粘贴检验合格证。
负责对专业化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驾驶员一般规定
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1证及以上,经矿井入井安全培训,车辆操作业务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部发放的《司机入井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
低污染指挥车和各区队、施工单位固定使用的低污染车(由机电部、安全部、车队验收合格)允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但驾驶员必须是经车队考试合格后,持有安全部发放的入驾驶许可证方可驾驶。其它车辆必须专职驾驶员驾驶。基建期间限作业面使用的工程四轮车司机必须持有G证,由安全部审核培训并发放《司机入井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严禁作为副斜井、辅运大巷运输工具)。
驾驶员必须随身配带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严禁公车私用。
防爆车必须配机载式瓦斯断电仪,非防爆低污染车未装备机载瓦斯断电仪的,司机必须配便携式瓦检仪,进入回风巷、独头巷道区域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瓦斯超限必须立即熄火。
井下交通运输规定
安全部根据矿井总进风量和工作面实际风量,规定矿井和各区域允许驶入车辆数量。
车队要设有车辆调度人员,负责车辆统一调度。
入井车辆必须完好,不得带病运行。参照《辅助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入井车辆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入井车辆必须配不小于8kg(或2个4kg)的合格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
车队根据工作任务派符合要求的车型,入井、升井车辆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
%时,必须报警、停机、断电(具有车载瓦斯报警停机功能的必须自动停机,携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必须手动停机)。
井下车辆行驶速度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低污染车(工程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30km/h,防爆车不超过30km/h。皮卡车在井下直行巷道车速不超过40km/h。
巷道交叉口、转弯处、下坡时、会车时、行车区域内视线不清时, 应鸣笛,减速慢行,行车速度不得大于20 km/h。
运输巷道有人作业或进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警示标志,鸣笛、减速行驶,车速不超过10 km/h。
牵引故障车辆时,主要运输巷道速度不超过15 km/h,转弯、下坡时不超过5 km/h。
井下作业人员遇行驶车辆时,必须主动避让,就近进入躲避硐室,附近无躲避硐室时要紧靠一帮站立,用矿灯晃动示意司机自己的位置,待车辆通过后方可作业。
车辆起步前、倒车时、交叉口、转弯处必须鸣笛示警,确认周边无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