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火电厂排放标准.doc

格式:doc   大小:16KB   页数: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火电厂排放标准.doc

上传人:wz_198614 2017/10/11 文件大小:1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火电厂排放标准.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火电厂排放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燃油、燃气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的燃气轮机组执行本标准中燃用天然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1)自2014年7月1日起,现有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机轮组执行表1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2)自2012年1月1日起,新建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机轮组执行表1规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
(3)自2015年1月1日起,燃烧锅炉执行表1规定的***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 火力发电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3
注:(2 采用W型火焰炉膛的火力发电锅炉,现有循环流化床火力发电锅炉,以及200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或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火力发电锅炉执行该限值。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2、时段的划分
1996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或者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1时段排放控制要求。
1997年1月1日起至本标准实施前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2时段排放控制要求。
自2004年1月1日起,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建设项目,执行第3时段排放控制要求。(1)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各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最高高允排放浓度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第3时段位于西部非两控区的燃用特征低硫煤的坑口电厂锅炉须预留脱硫装置空间。
表2 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m3
(1 该限值为全厂第1时段火力发电锅炉平均值。
(2 再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