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赣科发高字[2011]216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
重大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南昌、新余、景德镇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实施好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扶持高新产业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7号)和《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赣府发〔2009〕29号)的有关精神,我厅将开展2012年度江西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必须是在江西境内注册的企业,所有制形式不限,年销售收入一般不低于4000万元或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且原则上是近三年未获得过省高新产业重大项目资金支持的企业。项目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展相关产业化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以及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符合江西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科技发展、技术改造等江西省“十二五”专项规划,并已经按国家、省规定完成备案(核准)手续。
3、申报项目采用的科技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应具备满足技术先进和知识产权归属明晰的要求,项目已经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
4、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江西省境内投资建设,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项目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其中项目承担单位筹集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5、项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节能、降耗、安全的要求。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成长性,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竣工投产后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效应。
6、项目计划近期开工或已经开工,且两年内能够竣工。
二、重点领域
1、电子信息
集成电路、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材料及器件、新型传感器、新型元器件、终端设备、新型电子仪器、汽车电子、光机电设备。
2、生物产业
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创新中药制品、中药制药工艺及设备、生物工程关键技术及重大产品、新型医用精密诊断及治疗设备的产业化;利用生物技术选育繁育重要优质农作物、高产优质畜禽和水产新品种。
3、新材料
新型金属和合金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稀土材料、陶瓷材料、铜、钨等特色材料、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结构材料、新型节能材料的产业化。
4、新能源
太阳电池、组件及系统、光伏产业配套产品产业化;以非粮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能产品、设备产业化;先进风力发电装置产业化;新型储能产品产业化。
5、重大装备和资源综合利用
重大装备及工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节能、节水、节材、减污等技术及产品的产业化,废渣、废气、废水等资源化利用、电子废弃物处理及其他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向属地设区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报送材料,再由设区市科技局或高新区管委会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知识产权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佐,佘彦,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