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首届中国广播电视新媒体微视频大赛
参赛报名表(视频类)
编号: (工作人员填写)
参赛者基本资料
*真实姓名
*性别
*城市
*出生日期
年月日
*身份证号
*单位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E-mail
QQ/MSN
参赛作品介绍
*作品名称
*作品链接(需上传作品到腾讯视频)
示例:http://v./boke/page/f/a/p/
*内容分类
□剧情类□纪实类□动画类□音乐类□公益类□广告创意类
□企业宣传类□城市宣传类
*作品长度
成片: 分秒
*完成时间
年月日
*是否播出过
□是□否
*出品方名称
*作品简介(200字以内)
*导演阐述(150字以内)
*出品方简介(100字以内)
主创人员基本资料
导演
主要演员
角色
姓名
摄影
角色
姓名
编剧
角色
姓名
剪辑
角色
姓名
音乐
角色
姓名
首届中国广播电视新媒体微视频大赛版权使用协议
一、本协议是参赛者与主办方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关于版权及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所有参加本次大赛征集活动的参赛者在提交作品之前,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条件下,参赛者将获得参赛资格并可提交参赛作品。
二、参赛者按要求填写参赛报名表并将其参赛作品经邮寄到组委会指定地址或上传到组委会指定网站(剧本:天涯社区;成片:腾讯视频),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并授权大赛主办方及其合作方按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参赛作品。
三、参赛者承诺提交的参赛作品是其独立创作的作品,并取得参赛作品的共同权利人以及参赛作品的剧本、摄像、视频素材、音乐、图片和演员等原始著作权人的合法授权,不违反参赛者与其经纪公司等其他商业合作伙伴的在先协议,有权授权大赛主办方及其合作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参赛作品。
四、参赛者承诺提交的参赛作品不包含色情、诽谤、反动等非法内容,参赛者保证主办方及其合作方使用参赛作品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商标权、虚假宣传、商业秘密、商业诋毁、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的侵犯。因参赛作品侵权而产生的被第三人提起诉讼或行政查处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及其合作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和解金、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名誉损失和差旅费)由参赛者承担。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本条款中规定的参赛者的赔偿责任仍然有效。
五、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应符合主办方指定的技术指标(比如长度、分辨率、文件格式、介质等),并不包含任何植入式广告内容。主办方及其合作方有权为适应大赛展播或宣传需要,对参赛作品的图像、文字或声音进行广告删除、剪辑和编辑等适应性修改,上述修改不视为侵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
六、参赛者保证主办方及合作方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参选作品无需向参赛者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基于对大赛宣传推广的需要,参赛者应配合主办方参与大赛相关推广宣传活动,必要时授权主办方为推广大赛目的而使用参赛者肖像。
七、参赛者同意授权许可主办方及其合作方在其所属平台及衍生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网站、互联网、手机电视、移动电视、互动电视、IPTV、移动终端、音像出版物)上不受地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