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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docx

上传人:1772186**** 2023/3/28 文件大小:1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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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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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该【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是由【1772186****】上传分享,文档一共【8】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筑类)
2、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3、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窗口电话: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
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三、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位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国土划拨意见函复印件1份;
4、建设项目“拟选址范围示意图”原件4份;
5、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一套。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筑类)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范、真实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及选址红线图4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筑类)
2、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3、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窗口电话: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2、《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十二条、四十三条
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二十五条、二十六条三、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位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原件1份;
4、用地红线图(1:500/1:1000)原件5份;
5、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6、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等)复印件1份;
7、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来自上级规划主管部门);
9、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一套。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范、真实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注意事项
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类)
2、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窗口电话: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三、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位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1份;
4、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总平图原件2份、排水总平图原件1份、建筑单体图册原件1份);
6、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成果原件1份;
7、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一套。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范、真实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发放下列批准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份(与证书加盖骑缝章卜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注意事项
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筑类)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筑类)
2、办理窗口: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窗口电话: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2、《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
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
4、《成都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试行三、申请材料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类)申请表原件1份;
2、单位委托书(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3、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意见与附图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建筑总平图原件2份口、排水总平图原件1份口、建筑单体图册原件1份口);
5、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1:500或1:1000)原件1份;
6、村民委员会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
7、镇(乡)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复印件1份;
8、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9、除上述纸质文档外,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一套。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规划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规范、真实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要求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经审查不同意的,予以书面回复。五、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下列批准文件: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份;
(2健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1似与证书加盖骑缝章卜
2、经审核不同意的,出具《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规划管理函复意见书》1份。
六、注意事项
1、凡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带原件到现场核实,复印件上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报建单位公章。
2、在乡、村规划区内使用现有集体建设用地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持申请材料向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镇、乡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