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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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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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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责任内容
(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对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立负主体责任、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实施对党员特殊是对党员干部的监视
1、抓党风廉政建立,必需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视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动惩防体系建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立和反***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仔细贯彻落实中心、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准时讨论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立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立方面的各项工作。
4、仔细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治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争论打算,根据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根据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二)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是市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立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立和反***工作
1、仔细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根据议事规章和程序集体争论打算。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状况进展对比检查,开展批判与自我批判,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承受组织和群众的监视。
4、仔细落实廉政提示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依据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立的部署要求,积极帮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立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承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立和勤政廉政状况进展监视、检查,催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帮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立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根据干部治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视、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视、调查、处置职责。
,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5、受理市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
二、责任分工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立和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组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指导、理论学****治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和工委党总支日常治理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负责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创立活动,负责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立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立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治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问责或赐予党纪处分:
1、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对严峻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收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给党和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选拔任用干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党纪法规,弄虚作假的。
5、其他严峻违反党纪法规行为的。
责任追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关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治理权限切实保证责任追究到位。如发觉对责任追究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