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口沙特阿拉伯之清关攻略
出口沙特所需单证清单:
invoice)
(certificate of origin)
(或航运收据)(a bill of lading (or airway bill))
(空)运单(a steamship (or airline) company certificate)
(如果出口商已经投保)(an insurance certificate (if goods are insured by the exporter) )
(packing list)
,或者信用证有规定,可能还需要另外的单据。
出口商负责对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及其它特殊单证进行认证,认证程序如下:
(1)由公证处公证,并经出口国当地商会认证;
(2)由出口国-沙特贸易委员会认证;
(3)沙特使领馆认证。
启运的货物必需的两种单证是原产地证明和商业发票,及其他由信用证规定的经认证的单证。每份单证应至少有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正本和副本都需要发证人的亲笔签字,传真签字无效。
另外,还必须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填写两份出口信息表(Export Information Sheet , EIS),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官员签字,随其它单证一起提交。
对单证的具体要求:
1、商业发票
用出口公司的文头纸制作;
包含发货任何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准确的货物描述及货物构成,还包括6位HS编码、商标、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毛重、净重、数量、单价、每种商品总价、货物总价、每个包装货集装箱里面的内容、币别、信用证号、运费和保险等。
沙特海关要求对货物的描述必须十分详细。
2、原产地证明
须由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原产地证明,其中要包括船(航班)名、启运日期、所有商品的制造商的名字、国籍、带有街道名称的地址。另外,所有商品或部件都必须详加说明。要有一段文字声明该文件真实准确,并经签字生效。如果货物不是出口国特有的产品,需要另外附上一份经公证的附加声明。
原产地证明中还要包括沙特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及船运公司的地址。
3、提货单(或航运收据)
一份不可议付提货单需要递交到沙特使(领)馆,内容要与商业发票相符。内容包括所发运货物的描述、价值、净重、毛重、体积、尺寸、唛头、包装数量、收货人(沙特进口商)名称及地址、运输公司及(或者)运输代理的名称地址、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唛头及数量需与发票一致。
4、轮船证书
由船运公司(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作为提单附件使用,至少要有一份正本,而且是经认证的证书。包括如下信息:
货船(飞机)名,及原名(如果有的话);
货船(飞机)国籍;
货船(飞机)主;
停靠港(机场)名,包括装、卸或港口(机场)。
轮船证书中还要声明,除了已经提到的港口(机场)外,不停靠任何其他港口(机场),证书中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标准证书格式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上下载。
5、保险单
由保险公司出具,至少有一份正本,内容包括保险金额、船名、装船港、沙特的卸货港、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另外,保险单附加说明(Appended Declaration to Insurance Policy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