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甘肃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原卫生部制定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卫计委(甲级)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乙级)。
第四条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三)个人剂量监测。
第五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范围的设定
(一)乙级资质
可以开展除必须由甲级资质完成以外的所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和诊疗设备性能检测。
(二)丙级资质
可以开展除放射治疗和核医学项目外其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和诊疗设备性能检测。
(三)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可以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和核医学工作场所防护检测。
(四)个人剂量监测:可以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放射工作人员X、γ、β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中子个人剂量监测、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臵应当遵循合理配臵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八条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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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岗位设臵合理,职责明确;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第九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配臵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法规、标准和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
(二)具体条件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持有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资格证书。
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持有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 3 -
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持有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资格证书。
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
5人,持有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资格证书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
,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
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
,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
,除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外,还应提供原单位退休证明文件;聘用未退休人员作为本单位技术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同意的证明文件、任职资格证书。
申请单位聘用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单位技术人员总数的25%,聘用的未退休人员不能作为申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被聘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技术服务机构任职。
第十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仪器设备要求: - 4 -
除附件1-1中标注可以共享的仪器外,其他仪器设备必须为本单位自有设备,共享仪器应提供共享合同。各类机构需要配备的仪器如下:
(一)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的,应具备本规定附件1-1中所列60%以上重点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