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美容皮肤科临床操作规范
第1章美容皮肤科的诊疗范围
和一般原则
第一节美容皮肤科的诊疗范围
美容皮肤科学源于皮肤科学。皮肤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术方法是美容皮肤科学基础。但两者又有一定区别。皮肤科学侧重研究皮肤疾病的病因、病理及其发生发展的规律。而美容皮肤则主要研究损容性皮肤病对人的心理、容貌和形体的影响,以去除疾病,调整皮肤的功能与结构,提高心理素质,维护改善、修复和再塑人体皮肤的健美,增进人的生命力美感,提高生命质量为基本实施目标。
美容皮肤科学的临床诊疗包括以正下几个方面。
,尤其是颜面或其他暴露部位的皮肤疾病,如痤疮、扁平疣、各种皮肤肿瘤、各种皮炎及皮肤感染等的治疗。
,如血管瘤、血管痣、毛细血管扩张、色斑、色素痣、眼面部褐蓝痣等的治疗。
,虽然功能恢复,但外观形态未曾恢复的皮肤缺陷,如炎症后色素改变、瘢痕的治疗。
,但皮肤某方面的不完美,如单脸、皮肤脂肪堆积等的修复与治疗。
。
、毛发等皮肤附属器的美容护理与保健。
。
美容皮肤科学包括美容皮肤内科学、美容皮肤外科学、中医美容皮肤科学、皮肤美容护理及保健学,以及美容皮肤科物理化学治疗技术等几部分。由于其中有关物理化学治疗技术,中医美容皮肤科学以及皮肤的美容护理及保健等内容,均在本规范的其他篇章中有较系统的介绍,故本篇除介绍美容皮肤科学的一般原则外仅介绍美容皮肤内科学常用技术和美容皮肤外科常用技术两部分内容。
第二节美容皮肤科的诊疗原则
由于皮肤疾病发生在皮肤多数可能累及外露部位,如头部、面部、颈部、四肢等,大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损容”问题,故称“损容性皮肤病”损容性皮肤病患者几乎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美容心理问题。因此,美容皮肤科学工作者在美容皮肤科临床诊疗过程中,必须考虑人体皮肤的美与审美规律,注重损容性皮肤病所产生的社会心理问题,结合皮肤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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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原则,运用心理美容技术给美容就医者提供满意的服务,以达到展示生命美感的目的。
在美容皮肤科临床诊疗过程中必须考虑治疗的美学效果及社会心理效果,皮肤科学中有关皮肤病诊治过程中的基础原则在美容皮肤科学中仍然适用。但是在美容皮肤科学工作者的工作中,必须在正确诊治皮肤疾病的基础上,把医学美学、审美及社会美容心理等环节贯穿始终、充分运用医学知识、审美技能及美容心理技能优势给美容就医者提供满意服务。
一、病史采集
在病史采集过程中、除须按皮肤病学的基本要求采集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月经及婚育史、个人史之外、要注意询问记录以下内容:
:美容就医者的皮损可能一目了然、但如何处理这种皮损、必须与就医者仔细协商、不能只治疗疾病、不考虑美容就医者的特殊要求。
:了解其既往美容就医情况、采用的治疗方式、效果以及美容就医者对既往美容治疗的评价、这对决定进一步诊治方案有重要价值。
:如是否瘢痕体质、是否过敏性皮肤、是否易晒伤、晒黑等。
:以帮助其选择更适合的美容治疗方法、追求更佳、更个性化的美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