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
通水验收工作导则
前言
为加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验收管理,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特制定本导则。本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条件和验收自查、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全线通水验收、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和附录等7个章节。
目录
1 总则 1
2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条件与验收自查 3
3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 5
4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 7
5 全线通水验收 9
6 验收遗留问题及处理 13
7 附录 14
附录1 验收提供资料目录 15
附录2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主要工作报告编写大纲 16
附录3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21
附录4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自查报告格式和内容 23
附录5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和内容 25
附录6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技术性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格式 27
附录7 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鉴定书格式 29
附录8 责任区段通水检查工作报告格式和内容 33
附录9 责任区段通水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和内容 35
附录10 中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鉴定书格式 37
1 总则
,规范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号)、《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导则》(NSBD10-2007),结合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导则。
。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参照执行。
通水验收是指在工程通水前,为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和运行安全而进行的阶段性验收。
,对工程进行鉴定并得出是否可以通水的验收结论。
、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合同等。
通水验收分为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全线通水验收。
,不再组织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
,即先进行技术性初步验收,再进行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经验收主持单位同意,两阶段可合并进行。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
,项目法人(本导则项目法人是指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分别简称中线建管局、淮委建设局)以及项目管理单位(直接建设管理、代建制建设管理和委托制建设管理单位)、监理、勘测、设计、施工、主要设备供应(制造)等单位作为被验收单位参加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并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
《关于印发南水北调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国调办建管[2012]9号)中规定的应进行安全评估的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前,应完成与通水有关部分工程的安全评估。
,即先进行责任区段通水检查(本导则责任区段是指中线建管局负责的中线干线工程和淮委建设局负责的陶岔枢纽工程),再进行全线通水技术性检查,最后进行全线通水验收。
(以下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主持。设计单元工程通水验收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或其委托单位主持。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
,项目法人及有关参建单位参加验收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项目法人作为被验收单位在有关验收成果性文件上签字。
。验收结论应经过2/3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验收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将意见作为验收鉴定书附件明确记载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