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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转正、异动、离职流程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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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转正、异动、离职流程修订.docx

上传人:yixingmaob 2017/10/16 文件大小:2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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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员工录用、转正、异动管理流程
目的
为规范员工录用、试用、转正、异动程序,及时办理员工入职以及相关异动手续,保证公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使其促进公司得以更快地发展,特制定本流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一线劳务派遣员工相关异动流程可遵循本流程)。
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录用、转正、异动的办理、审核以及备案;
由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下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对管辖内人员录用、转正、异动进行核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主管级(含)以上人员以及特殊管理岗位的人员录用、转正、异动须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总经理有权随时核查员工异动情况,并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纠正与复核。
录用、转正、异动管理流程
录用管理流程
:
新员工在报到办理入职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本人最高学历证明或岗位技能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须提供公共卫生(食品)健康证原件、复印件1份;
本人身份证开户(北京)中国银行卡原件、复印件1份(限一线劳务派遣员工);
外地户籍提供北京市暂住证原件、复印件1份;(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在入职转正后统一办理)
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张;
原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首次就业无原单位的可不提供)
:
有以下情况者将不予办理录用,特殊情况须用工部门负责人核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办理。
经查实被录用者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信息。
入职所需个人资料不齐全。
经健康检查,证实录用者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等不符合餐饮业用工标准的病症。
有其他恶劣记录者。
违反公司规定的人员不予再次录用。

与食品有接触的员工通过面试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办理公共卫生(餐饮行业)健康证;
公司员工须通过15天参观实习期(期限与标准参考《应聘人员参观实习规定》)培训评估后办理入职手续;
劳务派遣员工通过3天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办理入职后,按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特殊情形可经人力资源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办理;
一线员工办理入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劳动合同到期名单,并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双方意见办理相关续签手续;
劳动合同时间即将到期时,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下发《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通知到用工部门与员工本人,用工部门负责人与员工本人接收到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劳动合同续签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岗位续签劳动合同需经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按照双方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进入试用期阶段,试用期根据岗位职务的不同与合同期限的不同分为1—6个月不等,具体参照《经营生产一线职位要求及福利待遇说明》及北京市相关规定;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须按时到指定地点与岗位报到,一线劳务派遣员工须携带《试工报到证明》、《一线员工试工反馈表》如未按时报到的须及时与直属主管说明情况并经主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延缓报到时间;
新员工报到后,直属主管负责人接收到《试工报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