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门峡市南环路(迎宾大道-苍龙东路段)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招标人: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高强
联系电话:0398-2843837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峡市南环路(迎宾大道-苍龙东路段)
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资格审查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办公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邮箱及传真
拟派本项目人员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投
标
人
盖
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公证
部门
意见
日期: 年月日
招
标
人
意
见
项目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招投标
监督
部门
意见
日期: 年月日
建设
行政
主管
部门
意见
日期: 年月日
三门峡市建设工程
廉政合同书
甲方:三门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乙方: (建筑业企业)
为加强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和防范建设单位(简称甲方)、建筑业企业(简称乙方)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全面促进合同各方公正廉洁地履行权利和义务,确保建筑市场规范、优质、高效,特制定此合同。
一、甲乙
双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建设工程中深入开展反***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河南省建筑市场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市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合同对象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甲方
(一)要廉洁自律。严禁参加有碍公务的各种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接受投标企业、承包商和监理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它支付凭证,严禁接受投标企业、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任何好处费和工程回扣,以及索要实物或要求报销费用等。
(二)在投标活动中,不搞“强弱搭配”,不搞“明招暗定
”,不进行场外非法交易,不能将工程肢解发包,不以长官意志确定招标单位,不与施工企业串通招标。不强迫施工企业“带资”、或“垫资”承包;不强迫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承包,不压缩合理工期;不向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提供虚假原始资料;不与施工企业串通降低工程质量;不与施工企业串通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不接收使用不合格工程。
三、乙方
(一)投标企业严禁邀请建设单位有关工程建设人员参加有碍业务的各种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支付凭证,严禁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赠送任何好处费和工程回扣。
(二)严禁非法承揽工程;不越级承包,不以其他水果单位名义承接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利用本企业资质证照承揽工程;不以行贿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在投标中搞“串标”、“陪标”;不将工程非法转包和分包;不擅自修改设计,不降低质量标准;在施工中不偷工减料,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向业主交付不合格工程。
四、违约责任
甲方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廉政合同的各项条款。
(一)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视其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