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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人员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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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人员管理.doc

上传人:wz_198614 2017/10/17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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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中心)人员管理.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血液透析室(中心)人员管理
血液透析室(中心)人员管理
持有部门: 文件编号: 制定者: 审核者: 版次: 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执行日期:
一、医务人员
1. 上岗前应接受消毒隔离基本知识培训。
2. 患有血源性传播疾病的医务人员,在进行所有侵入性操作、接触黏膜组织和破损皮肤、接触患者有戴手套指证时,均应戴双层手套。
3. 每年至少接受1次健康体检,包括HBV(乙肝病毒)、HCV(丙肝病毒)、HIV(人免疫缺陷病毒)等血源性传播疾病病原体相关标志物的检查,HBV标志物全部阴性和仅抗-HBc呈阳性者应接种全程乙肝疫苗,抗-HBs<10mU/ml者应追加一剂乙肝疫苗加强免疫。
4. 应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5. 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进入工作区应洗手,预期有血液、体液暴露时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面罩或护目镜等。
6. 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以下情况应进行手卫生。
⑴接触患者前;
⑵进行清洁(无菌)操作前;
⑶接触体液后;
⑷接触患者后;
⑸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
需注意的是:戴手套不能取代手卫生。因此若符合上述手卫生指征且须戴手套的情况下,则戴手套前或脱下手套后,仍须执行手卫生。
7. 发生职业暴露时,应按照《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处置标准操作规程》,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则戴手套前或脱下手套后,仍须执行手卫生。
8. 护理人员应相对固定,HBsAg(+)和抗-HCV(+)患者的护理人员不能同时护理HBV和HCV易感患者。
9. 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透析患者
1. 对于第一次开始透析的新入患者或由其他中心转入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HBV、HCV、HIV和梅毒螺旋体等感染标志物检查。
2.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HBV、HCV感染标志物,每年检查HIV和梅毒感染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已知HBsAg(+)、抗-HCV(+)、抗-HIV(+)患者无需定期检查。
3. 对长期透析的患者每月检查ALT(谷丙转氨酶),当存在不能解释的ALT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
4. 透析患者在透析过程中出现HBV、HCV感染标志物阳性时,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进行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