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0
文档名称:

总论第六章强制措施.ppt

格式:ppt   大小:1,451KB   页数:4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总论第六章强制措施.ppt

上传人:endfrs 2017/10/17 文件大小:1.42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总论第六章强制措施.ppt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一、强制措施概述
二、拘传
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四、拘留
五、逮捕
第六章强制措施
(一)概念
即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适用主体)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目的与性质),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对象)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对其适用的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后果)的各种强制方法的总称。
一、强制措施概述
(二)特点
1、涉宪性。
2、适用条件和程序的严格性。
3、目的性——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和审判等。
4、非惩罚性——与作为刑罚执行方法的羁押区别。
(1)法律性质和目的不同
(2)适用对象不同
(3)适用机关不同
(4)稳定性不同
(5)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
(二)与刑罚、行政处罚的区别
(三)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
(一)必要性原则
是否需要采取或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应充分考虑:
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大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程度;是否有逃避、妨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可能性;对犯罪证据的掌握程度等。
(二)比例性原则
适用何种强制措施,应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三)合法性原则
(四)变更性原则
(一)拘传的概念
指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象)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目的)的一种强制方法。特点:拘传的对象(没有羁押的);目的。
拘传与传唤关系:没有必然联系。
拘传和传唤区别:
。有无强制性。
。拘传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对象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还包括其他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等。

二、拘传
(二)拘传的程序
1、拘传证。
2、执行人员不少于二人。
3、到指定地点(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以内) ,马上讯问。
4、一次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一)取保候审适用对象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侦查、起诉、一审、二审)届满尚不能办结的(74条)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检察院不予批准的,如果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的(69条);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最高检《规则》)
三、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最高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保证人和保证金 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