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员管理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人员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
奖
励/>第三条
奖励范围。/>对有以下表现者之一的员工均给予奖励:/>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2.
在技术、产品、专利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3.
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4.
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5.
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6.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7.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8.
全年出满勤的;/>9.
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10.
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第四条
奖励种类。/>公司可以设立如下奖励项目。/>1.
精神奖励/>(1)
记大功;/>(2)
记小功;/>(3)
嘉奖(奖状、奖品);/>(4)
授予荣誉称号。/>2.
物质奖励/>(1)
一次性奖金;/>(2)
加薪;/>(3)
晋级;/>(4)
其他(旅游、培训机会、住房)。/>第五条
奖励规则。/>1.
记大功对象。/>(1)
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2)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4)
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6)
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2.
记小功对象。/>(1)
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2)
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3)
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4)
见义勇为,获得好评、称赞者;/>(5)
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6)
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7)
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者。/>3.
嘉奖对象。/>(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公司之敬业楷模;/>(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6)
拾金(物)不昧者。/>第六条
奖励标准。/>第七条
其他奖励规定。
/>1.
凡获社会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其待遇按颁奖机关规定执行;/>2.
依照奖励标准,员工1年内奖励分累计满10分,可晋升一级工资;/>3.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