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心幼儿园奖教奖学方案
为了促进幼儿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工作的积极性,对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保教工作成绩显著和成绩优秀的学幼儿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奖教部分
(一)教研成果奖励
教师参加课堂教学竞赛获奖(包括参加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示范课、教学设计、说课等);教师辅导学生在县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教师论文在县级以上发表、获奖或交流(包括案例、教育故事、课件制作等);教师完成县级以上立项课题研究任务等,幼儿园给予现金奖励。
(二)教学管理业绩奖励
根据相应的管理评比细则对教师工作进行检查赋分,每学期汇总反馈。每学年结束,按总量的三分之一确定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中队辅导员等受奖教师,幼儿园开会表彰,发给证书、奖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从中选取部分优秀教师外出考察学习。
(三)综合评估优秀教师奖
幼儿园根据《幼儿园教师综合量化考评方案》规定,由教务处对每位教师做好各项工作的检查、评估、反馈、指导工作,并量化赋分,每学期汇总。每年度结束,根据考评积分,按幼儿园教师总量的30%确定优秀教师受奖名单,幼儿园开会表彰,发给证书。
二、关于幼儿园教师的奖励
为激励幼儿园教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的实践和探索,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励爱岗敬业、乐教进取的职业精神,特制定幼儿园教师的奖励办法。
(一)评选名额
幼儿园教育教学一线教师的30%。
(二)评选方法
1、根据《本幼儿园主班量化考评方案》,每学期评比一次,评选出优秀主班教师上学期2名、下学期3名。优秀主班记30分,优秀班级内的教师记28分,非优秀主班记26分,非优秀班级内的老师记24分,每学年成绩相加取平
均。(30%)
2、依据《本幼儿园教学奖评比细则》,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学年成绩相加取平均。(40%)
3、依据《本幼儿园教师基本功评比细则》,每学期评比一次,每学年成绩相加取平均。(30%)
(三)奖励
凡被评选为幼儿园优秀教师的教师,由幼儿园开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从中选取部分优秀教师外出考察学习。
奖学部分:
, 发奖状, 六一大会表彰。
,发奖状。
,适当给予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