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一、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力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增长点。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制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计划。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X年底。
大型企业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接收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选择经济效益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基地。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并签订见****期满就业承诺协议、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就业见****补贴,见****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1X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对有创业愿望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持有基本信息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本人申请,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园,享受创业孵化政策。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或灵活就业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人201X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
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X年底。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做好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岗位管理,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和完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期满就业服务等政策,积极促进服务期满人员就业创业。县乡招考公务员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