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用社人员自查报告
第一篇:信用社人员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30],实提xxx万元,少提xxx万元。30] 6
6.2xxx万元,实提5xxx万元,少提xxx万元。信贷管理上存在的问题1、抵债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一是我联社抵债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着台账建立不规范。如联社资保科管理的抵债资产台账的要素不全,不能全面反映抵债资产处置进度。
二是在接收、处置抵债资产时存在反映不真实的现象。主要表现:接收抵债资产列账时未将利息列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如接收有限公司只列xxx万元本金,而未将相应利息纳入抵债资产待变现利息;社未经审批在并社时调增xxx万元抵债资产。
三是将抵债资产调入呆账,如信用社将公司抵债资产xxx万元从抵债资产中调入呆账,于年月日用央行专项票据置换。
2、投资业务风险较大,收回难度大。我联社截止年12月日共有债券投资笔xxx万元,经银监会检查确认,风险较大,收回困难。
3、贷款手续欠合规。本次对我联社营业部、信用社34笔大额贷款xxx万元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不合规的现象:借款人主
体资格不合规。如联社营业部借款户重公司二分公司于年月日转贷xxx万元,该笔贷款由公司承贷,但贷款资料中没有总公司的借款授权书。贷款抵押物有不合规定的现象。
一是抵押物折价偏高,如联社营业部年月日给公司贷款xxx万元,用货船作抵,其折价比例为x%,超过重信联212号文件之规定的x%;
二是抵押物不符合规,如信用社借款户学校,于年月日借款xxx万元,用该校幼儿院教学楼作抵押。贷款约定不明确。
一是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如借款户年月日与社签订xxx万元的贷款合同,当日发放xxx万元,后于年月又发放xxx万元,但合同中未约定贷款发放期限;
二是贷款抵押物补充要素约定不明,如社借款户公司于年月日借款xxx万元,用作保,但未将的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用社。保证贷款有担保单位不符规定的现象。如营业部借款户公司年月日借款xxx万元,担保单位公司不具备XXa级资格。项目贷款不合规。如**公司注册资本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