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0>45号)和《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财政局xx市卫生局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10>2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县卫生局绩效工资改革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正式事业在编在职、聘用合同人员。
二、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薪级工资保留补贴、护贴等组成。
三、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倾斜。
四、具体指标核算比例做任务
(一)各任务科室:内科、外科、儿科、手术室、妇产科、中医科、护理部、检验科、影象科、放射科、口腔科等。
(二)临床医生:诊疗费90%;手术室70%;麻醉费70%;床位费40%;药品收入的3%,接生、引产、人流等70%;B超、心电图、常规化验、X光片、生化、彩超即所有辅查医生科室按15%计任务,医生个人按5%直接计提奖励性绩效。手术室管理人员以手术室总费用与麻醉费的6%计任务。
(三)护理部:护理费、注射、洗胃、抢救等90%;床位费40%;%(护理部必须为住院病人取药)。
(四)放射科:照片80%;
(五)影象科:心电图55%;B超、彩超50%;。
(六)检验科:常规化验、生化60%;采血费80%。
(七)中医科:牵引、按摩、理疗、针炙等90%。门诊药费16%,住院药费8%。
(八)以上各科室领取材料:经购进价增加8%在总任务中减去。结余材料按照100%计入。
(九)医生每收一名住院病员给予5元,写一份病历5元,护士3元,质控1元(此项直接计入奖励性绩效)。病历不符合要求,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扣除。
五、总体核算思路
(一)完成工资任务数领取全额工资。
(二)奖励性工资核算=(完成总任务-工资-加班费-值班费-维修费(视具体情况而定)-材料费-饮水费-基础性绩效)×(医护40%,检验、影象、放射等35%)×每月综合目标考核得分计算。
(三)综合科奖励性资金按医生组53%护理部47%分配后核算资金。
(五)未完成任务指标情况:以差额的100%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行政管理人员及其他津贴补助
(一)全院平均奖按计任务总人数进行核算。
(二)专职在编行政工作人员领全额工资及全院平均奖金90%。会计及院办主任、后勤科科长按取得资格证及职务领全院平均奖的110%,未取得资格证领取100%。兼职出纳及系统管理员领取补助450元。
(三),年终根据卫生局考核结果及相关规定多退少补。业务副院长(侯永超、刘桂兰)在科室做任务及核算奖金,另外领取平均奖的20%做为管理性绩效,出现较重大医疗事故、纠纷(赔偿在5万元以上)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他产生重大社会恶性影响事件,当月院长下浮管理性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