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六部分相关技术规范综述
一、关于居住建筑名称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
通安全出口 safety exit 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口。
二、关于居住空间套型分类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m2)
一类 2(一房一厅) 34
二类 3(两房一厅) 45
三类 3(两房一厅) 56
四类 4(三房一厅)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起居室(厅)、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4 起居室(厅)为12m2。
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2、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4、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
5、;。
卫生间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
5、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6、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7、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1、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标准层总使用面积
2、套型建筑面积、标准层总建筑面积
3、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4、套型阳台面积
使用面积——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住宅的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套型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坡屋顶内空间计算——;~;
楼梯和电梯
楼梯间楼梯梯段净宽(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过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
,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候梯厅深度不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其日照标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采光的窗地面积比最小值:卧室、起居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