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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
Part2:Standardforoperatingprocedureofcleaning,disinfectionandsterilization
2016-12-27发布
2017-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
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
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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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5)、)、)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管理规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2009。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
——调整了术语,;A。;
——;
——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
——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
——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
——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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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娟、袁晓宁、刘翠梅、赵云呈、姜华、林玲、陈辉、裴红生、李保华,
-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1范围
WS310的本部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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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GB/T1963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管理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用经纯化的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6
用于清洗消毒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设备。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弯曲路径。
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
注:密封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值Anvalue
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10K时,温度相当于80℃的间(秒)。
经灭菌和冷却后,肉眼可见包内或包外存在潮湿、水珠等现象的灭菌包。
结构精细、复杂、易损,对清洗、消毒、灭菌处理有特殊方法和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含有管腔,其直径≧2mm,但其腔体中的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的开口处的距离≤其内直径的1500倍的器械。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的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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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
、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热力消毒或灭菌方法。
、消毒、灭菌,CSSD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器械、、物品及耗材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
a)CSsD应根据手术通知单接收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依据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器械清单,双方共同清点核查、确认、签名,记录应保存备查。
b)应要求器械供应商送达的外来医疗器械、植入物及盛装容器清洁。
c)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和参数。急诊手术器械应及时处理。
d)使用后的外来医疗器械,应由CSSD清洗消毒后方可交器械供应商。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品分开放置;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器具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
、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应采用封闭方式回收,避免反复装卸。
、消毒,干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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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
、手工清洗。
。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漂洗、终末漂洗。清洗操作及注意事项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应遵循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湿热消毒,也可采用75%乙醇、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其他消毒剂进行消毒。
,电导率≤15S/cm(25℃)。
、时间应符合表1的要求。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min,或A。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min,或A值≥600。
表1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
混热消毒方法
温度/℃
最短消毒时间/min
消毒后直接使用
93
90
5
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
90
1
80
10
75
30
70
100
;其他消毒剂的应用遵循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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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
、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可用压力气枪等进行干燥处理。
。
、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无血迹、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功能完好、无损毁。
,应重新处理;器械功能损毁或锈蚀严重,应及时维修或报废。
。
,不应使用石蜡迪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
、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核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盆、碗等器皿,宜与手术器械分开包装。
。有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包内容器开口朝向一致;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器械包重量不宜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包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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