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媛通班热能电,一气派高层建筑地下自行车库通风系统设计的探讨杨净宇(四川省建筑设计院,四川成都610017)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住宅、公寓楼的设计项目很多,在此类建筑中,地下室常被用作自行车库。现笔者就自行车库通风排烟系统的设计谈一谈自己的看法。与汽车库不同,自行车库没有专门的规范确定其通风排烟的方式。因此,在设计人员中,一直对自行车库的通风排烟设计方法存在不同的看法。分歧不在于平时通风的作法。因为自行车库平时的通风量一般均按换气次数2一4次/时计算,以作为通风换气和除湿用。争论的焦点在于其排烟系统的设置与否,以及排烟量的计算方式。第一种观点认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Z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扩,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所以某些设计人员在未仔细推敲自行车库是否属于“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情况下,为安全起见,设计了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量的计算亦按照“高规”。即自行车库设一个防烟分区时,按每平方米分区面积60m3/h计算;两个或以上防烟分区时,按最大分区面积每平方米120m3/h计算。这样计算出的排烟量,往往远大于平时通风量。所以通风系统与排烟系统只能分开设置,无法合用,系统投资大大增加了。如果要使平时通风量与排烟量相接近以便采用合用系统,则不得不人为地划小防烟分区,以降低排烟量的计算值,这又会造成系统在运行切换上的复杂性,同时,较低的排烟量能否满足排烟效果也是一个问题。因此,许多设计人员认为此法不可取,更愿意采用下述第二种观点所提供的方法。第二种观点认为:上述方法的设计标准甚至已超过了地下汽车库的设计要求,而根据常识,汽车库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显然大于自行车库。国家颁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车库规范”),大大简化了汽车库排烟系统的设计,节省了投资。因此,在没有相关规范可用于指导设计的情况下,可采用“车库规范”来进行自行车库通风、排烟系统的设计。则自行车库的排烟量可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时计,这就与平时通风量较为接近了,既可合用系统,运行控制较第一种方法简单,投资也相应降低。但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不尽合理。最恰当的方法是不作机械排烟,只考虑自行车库平时通风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