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筑灭火器的选型配置原则
摘要:本文根据2005年全面修订的新版国家标准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概要、形象地论述了建筑灭火器的选型配置原则,并给出了可在消防基础理论讲座和国家规范GB 50140全国宣贯时使用的灭火器灭火机理详细解说表,以及可在墙报式防火宣传和建筑灭火器配置选型时使用的灭火器适用扑灭火灾种类的简单讲解表。
关键词:建筑;灭火器;选型配置原则;灭火机理;火灾种类;消防标准化;国家规范;
产品标准。
短序
灭火器的正确选型是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的首要的关键技术之一。
不同的可燃物质各自具有其独特的燃烧原理,各种类型灭火器亦有不同的灭火机理。
根据各种类型灭火器的不同的灭火机理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内生产、使用或储存的可燃物的不同的燃烧原理,决定了不同类型的灭火器可否扑灭A、B、C、D或/和E类火灾。
2005年新版国家标准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以下可简称本规范)的第四章详尽、科学地规定了灭火器的类型(按照灭火剂种类划分)、型式(按照手提式和推车式划分)、规格(按照灭火器的灭火剂充装量或灭火级别划分)等的选择要素。这些规定主要是依据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我国自公安部部属消防研究所建所至今四十余年的消防实战经验和实验验证而确定的。
选型配置原则
本规范第四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的第一条规定了灭火器的选择的6个主要因素。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要求设计单位和使用部门能够按照上述6个因素,来选配适用类型、规格、型式的灭火器。
本规范第四章的第一节“一般规定”的后3条规定了应优先选配通用型(ABC-E型)灭火器和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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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见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本文论述的主题是建筑灭火器的选型配置原则,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四章的第二节“灭火器的类型选择”的规定: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