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大言炎炎却詹詹
摘要:陈乔见博士在其《“儒家伦理新批判”的贫困》一文中对笔者的《儒家伦理新批判》一书、尤其是其中的“序言:我为什么要批判儒家伦理?”及“对一年多来这场争论的总结性回顾”进行了反驳,这些反驳充满着误解和谬见。他对儒家与现实生活(包括个人遭遇)的关系的理解很成问题,他对笔者提出的“文化模式”的比较的评析也是误读,他对儒家义理或西学经典的解释暴露出更多的逻辑盲点,而他对笔者的“总结”所做的“总结”则表明,他根本没有对问题的方方面面加以通读,更未加以深入思考。
关键词:儒家伦理;文化模式;西学;亲亲互隐;孝与忠
2010年,我将2007―2008年与儒家伦理的几位捍卫者们围绕儒家“亲亲互隐”原则所作的多番论战文章及其他几篇与儒家伦理有关的文章搜集起来,出版了一本《儒家伦理新批判》(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我本来的意思是想邀请与我论辩的各位辩友一起来出这本书,将正反双方的意见公之于众,让有心者对这场持续一年多的论战有个对照、比较和鉴别,但没想到被他们一个个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我只好将我自己的文章集结成一册,幸而其中引证翔实,对方的观点也历历在目,也算是为这场争论立此存照吧。近读五位辩友之一陈乔见博士的大作《“儒家伦理新批判”的贫困》一文,对拙著提出了措辞严厉的批评,说拙著“美其名曰《儒家伦理新批判》”,实为“脱离儒家文本义理的大批判”,是对儒家伦理捍卫者的“再三挑衅”。陈博士欲以此“为
3年的论战稍作总结”,自然不同于他在前此仅以其中一员悍将的身份出场,而是涉及到了更多别人所纠结的理论问题,并对我在拙著中所做的“总结性回顾”,以及我的自序“我为什么要批判儒家伦理”大加抨击。读罢陈文,我深感陈博士对我的误解仍然相当深,而他的理论分析也一如既往地粗疏而随意,对此我不能不再作回应。按照陈文的结构,我下面也分五个部分依次来讨论。
一、“以个人遭遇衡论儒家伦理”是“谬误”吗?
陈文的第一个小标题是:“以个人遭遇衡论儒家伦理的谬误”,这是针对我自己为拙著所写的序言中从自己的家庭和个人遭遇谈起这一做法而提出的批评。“谬误”何在
?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说,本人儿时遭遇的家庭暴力与儒家伦理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儒家伦理一向强调家庭和睦,父慈子孝,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强调父亲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威,但也没有给父亲的专制权威和毫无道理的暴戾以学理上的支持。相反,儒家一贯主张,当父亲有过错时,儿子应该劝谏其父。”但奇怪的是,陈博士自己接下来就为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儒家经典的“学理上的支持”,即《礼记?内则》所说的:“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里说的是,父母“有过”时,子女“柔声以谏”,招致“父母不说(悦),而挞之流血”,面对如此“毫无道理的暴戾”,子女犹应“不敢疾怨,起敬起孝”!这是说的“父母有过”时,那么顺理推之,当父母无过时,或仅因心下烦恼,或子女仅有小过(如我在自序中所列洗脸水溅到外面来了之类的小事)时,拿子女来出气而搞体罚,子女就更不能有什么怨言了。这正是后世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一说的“学理上的”根据。至于陈博士调侃说:“邓晓芒教授作为‘长子’,没能履行相应的规谏义务,以至于遗父亲以暴虐之名,实为不孝。”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真所谓“夏虫不可语冰”。我为陈博士没有这样的父母而庆幸,也希望后世的子女们不再对父母承担这样残酷的“义务”。再者,陈博士以中国以外的其他社会中也有家庭暴力为由,认为我“把家庭暴力与儒家伦理联系在一起,根本的思路就走错了”,也是转移话题。家庭暴力当然到处都有,但我批评的是为家庭暴力提供合理根据的儒家伦理,陈博士要反驳我,必须指出国外也有叫子女在被“挞之流血”时“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的伦理规范,否则就是曲辩。
另一方面,陈博士祭出新儒家拒绝批评的流行法宝,即必须区分“儒家之真精神与变质的儒家”,凡是不好的东西都属于“变质”的,对这样的“儒家”“应该有所批判”,但这与真儒家无关。我不太明白的是,如果一个东西总是往坏的方面“变质”,这是否正说明这个东西本身质量太差呢?因为实际上,也有不少东西是越变越好的,如古希腊奴隶主民主制变质为现代民主制。而儒家直到今天被这么多人奋力弘扬,也未见得变得可爱起来,更谈不上有什么好的现实效果了。
陈博士最后总结说:“以个人的经历和情结来评价儒家伦理,恰好证明了邓晓芒教授的‘新批判,乃是基于纯粹的主观感受,而非他一再标榜的客观和理性。”陈博士的总结故意漏掉了我的“个人经历”不仅包括早年的家庭处境,而且包括后来投身于“文革”大动荡的社会经历这一事实,以便可以把我的评价说成完全是“基于纯粹的主观感受”。撇开这点不谈,一个人能否从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