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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西至,北至,南至。合计。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全部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消失任何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土地,如因甲方缘由,该土地未在商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缘由不愿买受该土地,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全部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全部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
年月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2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缘由,该房屋未在商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缘由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商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恳求,甲方接到恳求后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担当,契税由乙方担当;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担当。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终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到达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担当。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全部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3
1、宅基地的全部权归农夫集体,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全部。”因此,宅基地的全部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全部。《土地治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夫集体全部。”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夫集体全部。
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物权法》、《土地治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4、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夫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根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看和优待,具有福利性。
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
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假如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宅基地上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全部权。但现实生活中,房产治理部门要么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要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不予办理,导致农村房屋无法办理过户。
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审批而无效。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需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4
甲方(出卖人):性别: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受人):性别:住址: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鉴于甲方另有住房,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全都同意的状况下,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全部的位于市区村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房间数、年限、房间构造、长宽。是否可以使用。
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一次性/次性支付;
三。甲方需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者批准建房证等)交给乙方保管。
四。乙方可以对房屋进展装修、翻建、新建,甲方需协作办理相关报批申请。
五、由甲方出面取得村委会、农村土地治理部门同意,并协作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
六、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如乙方需对房屋进展翻建、新建、改建、扩建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翻建、新建、改建、扩建手续。
七。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全部,甲方协作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
六。转让完成之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假如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丢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展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详细包括如下:
1、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
2、乙方已翻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
3、对于土地应根据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
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
七。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开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宅基地的批准手续或房产证交付乙方。
甲方、配偶及子女: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村民委员会意见:
年月日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5
甲方(卖方):xx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xx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xx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缘由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xx元定金;甲乙双方商定在xx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xx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如因甲方缘由,该房屋未在商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缘由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商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恳求,甲方接到恳求后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房款。
六、土地税由甲方担当,契税由乙方担当;其他税务由国家指定各自担当。
七、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房屋及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终一笔房款。
八、甲方确保房屋建筑质量到达国家标准,该房屋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甲方担当。
九、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全部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十、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二、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xx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xx联系地址:
电话:xx电话:
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
转让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房产及宅基地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公平、友好协商,现达如下成协议:
一、该宅基地及房产四邻至:东邻西邻:、南邻:北邻:建房及宅基地总面积平方米。
二、甲方保证房产及地籍的产权真实合法,证明人(保证人)应保证受托事务真实有效。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展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担当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拆迁赔偿安置房屋。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协作乙方一起解决妥当。如因此发生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乙方接收房屋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需无条件协作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担当。如因甲方责任没有过户,按甲方违约。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担当。
四、转让金额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万整)。
五、付款方式、房产及宅基地证明:
签订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转让金额。同时甲方需向乙方供应宅基地换购现有房屋土地证(原老房子的宅基地土地证),换购房屋时的补的差价金额的发票(收据)和证明材料,及一切有关转让房屋的证明材料和过户时需要的材料。
六、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房产及宅基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全部,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改造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预。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全部费用由乙方担当。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需在原转让金全额的根底上加倍赔偿乙方,如造成乙方损失(如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在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