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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促进资源节省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爱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依据市政府《市环境爱护三年行动规划》(政办函[]14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启动四镇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完成镇和镇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立;根本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处理率100%;农村乡镇建成区(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30%;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不低于35%;分散农户开展生活污水处理比例到达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粪池的方式治理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沼气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人工湿地的方式治理集镇生活污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立三格、四格式化粪池。一般来说对无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粪池进展治理,粪液用作农肥。此项工作主要是通过改水改厕来实现,建筑标准与农村改厕标准相全都,由区爱卫办解释。
(二)建立沼气池。对有畜禽养殖的分散农户生活污水一并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液、沼渣用作农肥,建筑标准与农村沼气池补助标准要求相全都,由区农林水利局解释。
(三)建立人工湿地。对于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分散农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沼气池初步处理后,出水再经氧化塘或人工湿地深度处理,确保达标排放至水体。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镇要制定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的详细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运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传发动。7月底前四镇要召开一次农村污水处理专项工作发动会,安排部署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三)实施建立。8月至11月为实施阶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目标。
(四)全面验收。12月底前对各镇农村污水处理目标任务完成状况进展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岳麓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立工作小组,于新凡同志任组、苏春光同志任副组,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爱卫办以及四镇行政正职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负责工程日常治理和监视。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专项资金;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抓好沼气技术指导,沼气池资金申报,推动沼气效劳体系建立;区政府办、区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的申报、监视、指导工作;区环保局协作其他部门做好全区农村污水处理体系建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
(二)资金保障。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经费通过申报改厕、沼气池补助、申请环保专项资金等措施筹措资金,区财政根据改厕和沼气池建立的补助标准供应资金配套,并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各镇赐予资金嘉奖支持,同时加大对各级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
(三)考核保障。农村污水处理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要内容纳入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工程实施分解到各责任主体。工作小组对农村污水治理实施状况按月督查通报,年终统盘考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工程支持和资金安排上予以限制,并不予评优评先,降低考核等次,赐予通报批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明确由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并抽调人员成立特地办公室。村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组织机构详细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镇要召开各级发动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发动。运用报纸、电视、播送、传单、宣传栏等媒体,指导村民进展化粪池、沼气池建立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广阔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舞公众参加,社会监视,增加广阔人民群众环境爱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区爱卫办和区农林水利局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和农村沼气池建立进度,力争多申请改厕和沼气池建立指标;区环保局要加快人工湿地建立步伐;区财政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仔细履行责任主体义务,全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并促进农村改厕工作、沼气池建立工作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信息报送。建立层级信息治理和报送机制,各镇要快速、精确向工作小组报送相关信息,确保问题和困难准时发觉,准时解决。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
为加快推动生态县建立,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转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进展,依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创立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依据《安徽省郎溪县生态县建立总体规划》和《郎溪县生态县创立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进展,建立和谐生态郎溪。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20xx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对新农村建立综合示范点、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进展达标治理,转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爱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创立目标任务。
二、治理对象和污水处理技术
(一)治理对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象为未纳入县城区、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
、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送十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大梁村、镇东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新发镇集镇移民点及安置区生活污水依据人口居住状况分片集中处理。
。
。
、人工湿地等技术处理。
(二)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依据实际需要,采纳厌氧生物、太阳能微动力和人工湿地等不同处理技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经处理后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COD≤60mg/L,BOD≤20mg/L,SS≤20mg/L,NH3—N≤15mg/L,TP≤1mg/L)前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和管道铺设设计方案必需托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展设计,并报送县生态办审查。
三、工程治理
(一)县城规划区、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由城市建立指挥部、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立和治理。
(二)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四周的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由十字镇政府统一建立,运营治理由十字经济开发区协调投资方确定。
(三)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按国补工程有关要求,由梅渚镇建立和治理。
(四)新发镇工业园区及新发镇社区、村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按市场化运作模式治理。
(五)乡镇集镇、新农村建立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治理按以下规定处理:
,详细抓好规划选址、组织工程招投标,并结合实际,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指导施工。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运行治理制度及安全操作标准,确保污水治理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职能部门负责推举有资质、声誉好的设计、施工单位。
,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治理。
四、工程验收
(一)污水处理厂工程由批准立项部门依据相关程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二)乡镇集镇、新农村建立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按以下规定治理:
,由乡镇组织初步验收,再报县生态办申请验收。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方案、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立施工图、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台帐、操作治理规程、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意见、水质监测报告等。县生态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展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为保修期,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修理保养。各乡镇要加强日常运行的安全治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验收方法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五、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各乡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业主单位,详细负责落实工程资金。
(二)县财政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补助乡镇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立;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新农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工程资金,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建立。
(三)县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方法:补助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未纳入县城区、县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补助内容为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建立,对于以政府性投入为主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的终端污水处理设施按实际招标价的60%赐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
(一)由乡镇填写《郎溪县根本建立单位拨款申请表》报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审签行文,分管县长签发拨付。
(二)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40%补助资金在工程开工建立后拨付,其次期60%补助资金在工程验收后拨付(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郎溪县生活污水治理领导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工程建立运营的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视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
,并监视工程质量,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
、协调、监视、考核等工作,并牵头负责指导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实施。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3
依据省、市“五水共治”专项行动的整体部署有关精神,为全面推动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进展观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生态文明、强市名城为目标,以“村点掩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为标准,坚持全面治理与扩面改造并重,全面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标准低、自然村掩盖率低、农户受益率低、运行负荷低和设施正常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四低一不健全”问题,实现农村村庄的环境美丽和生态和谐。
二、工作目标
目标任务按“三年三步走”分降落实。20xx年为全面启动年,要完成全部未开展治理行政村的管网与终端设施规划设计,并开工建立,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60%,使行政村掩盖率提高到90%以上,自然村掩盖率提高到65%以上,农户掩盖率提高到5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掩盖率提高到95%以上,自然村掩盖率提高到75%以上,农户掩盖率提高到65%以上;20xx年,完成治理任务的20%,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掩盖率100%,自然村掩盖率100%,农户掩盖率提高到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