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肿瘤医院、肿瘤研究院
出国留学专项基金协议书
派出单位(甲方): 河南省肿瘤医院
甲方代表: 许林平职务: 科研外事办副主任
出国人员(乙方): 职务/职称:
家庭住址:
乙方担保人: 与乙方的关系:
家庭住址:
根据《河南省肿瘤医院、肿瘤研究院出国留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甲方推荐,乙方所申报的项目已获得批准立项,获资助金额为,现就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以单位公派身份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赴(详细写出研修地点) 进行年学****和技术培训。师从(详细个人信息)。
第二条乙方根据派出任务和培训学****要求,努力学****和掌握(详细填写技术名称) 应用技术,学****结束时应达到熟练掌握该项技术、独立开展临床及基础研究工作。
第三条在外所需经费来源:先由个人垫付。
第四条乙方抵达国外后,应在1个月内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报到,接受使领馆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遵守中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五条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国外或境外学****工作情况。甲方委托许林平同志定期与乙方联络,对乙方给予必要的管理和指导,同时将乙方的问题、困难和要求及时向甲方反映。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培训地点和培训内容,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
第七条经甲方同意, 为乙方担保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并与乙方保持经常联系,每3个月向甲方通报1次乙方执行本协议情况。如乙方违约,保证人必须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八条在乙方被批准的出国期限内,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乙方的直系亲属给予必要的关心和照顾,同时为乙方:
(一)自从出国之日起保留公职1年,国内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办法: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奖金为平均奖(科室和医院各支出50%,由规划财务部暂扣,待回国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补发)
;
(二)国际旅费支付办法:先由个人垫付;
(三)国外或境外学****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先由个人垫付;
(四)回国休假待遇:根据医院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执行
,即公派出国时间在12个月以上,回国后可休假1个月;出国6-11个月的,休假20天;出国3-6个月的,休假5天。休假期间,停发奖金;
(五)其他待遇: 无;
(六)回国后经费结算办法按计划完成学****培训任务,按期回国并在15天内到单位报到,办理有关手续,同时上交护照和出国总结。医院将根据研修资助金额报销其出国期间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第九条乙方违约而担保人又未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担保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违约金。甲方与担保人因担保事项发生纠纷时,通过民事调解渠道解决。
第十条乙方无论任何理由要求提前终止、延长期限或改变身份,均应提前1-3个月通过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延长期限或改变身份,不得转至其他单位或第三国。
第十一条乙方因工作需要延期,应提前1-3月提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