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私募基金监管新规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和合规性要求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李佳丽合伙人律师
陈原合伙人律师
目录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一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合规性的要求(4号文)
二
•私募基金 vs. 公募基金
三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私募基金定义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
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
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监管部门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基础法律法规
1. 《证券投资基金法》(全国人大常委2015年4月24日修
订)
2.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2014年8月
21日实施,“《管理办法》”)
3.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基金业协会2014年2月7日实施,“《备案办法》”)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私募基金募集要点
(1) 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穿透计算)
(2) 严格限制募集方式;
(3) 合格投资者。
登记备案性质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
未登记/备案的后果
(1)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2)私募基金——未经登记备案将影响参与证监会体系内的投
资业务。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流程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私募基金产品登记流程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私募基金监管新规
基金业协会出台一系列新规,收紧监管
内部控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
(2016年2月1日)
信息披露:《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16年2月4日)
登记和备案管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4号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
(2016年2月5日)
私募基金监管概览
颁布背景
行业存在问题和风险:
1. 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从事违规行为
——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2. 私募基金管理人良莠不齐(未备案基金、不具备运营条
件/展业意愿、缺乏自律和技能)
——期限内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注销管理人登记
3. 缺乏合规意识、未持续履行信息报告义务
——未按期报送勒令整改、暂停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4. 违反违规运营(如:公开推介、承诺保本)
——提交法律意见书(新设、产品备案、变更)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合规性的要求(4号文)
一、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
二、及时报送私募基金信息
三、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四、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要求
五、提交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