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自贸区重在制度创新
上海自贸区建设已经超越了区域性经济改革的范畴,可能为全国性的改革带来契机。
上海自贸区为什么是推动中国经济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广大企业和投资者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上海自贸区包括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建设将遵循“一线彻底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简称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模式。其中“一线”指的是国境与自贸区之间的关系,“二线”指的是自贸区与国境内非自贸区之间的关系。
贸易、投资、金融与行政法制是上海自贸区试点的四个重点领域。在贸易领域,自贸区内关税管制有可能进一步开放,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将进行整合。在传统贸易业务进一步开放的基础上,上海将搭建台,设立商品期货的交割仓库,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航运经济等产业。
在投资方面,自贸区内将全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方式表明清单列明以外的领域均可投资。由于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外商在自贸区内投资,投资领域不再局限于当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可能取消外资持股比例或经营范围等限制。在中国企业
“走出去”方面,可能取消目前必须由相关部委(如发改委、商务部)核准的制度,施行备案制。
在金融领域,试点方案明确表示在区域内实现金融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资产方价格实行市场化定价。自贸区还可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以及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区域内对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行先行先试;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探索面向国际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与自贸区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从长期看,自贸区有可能会建设成为中国境内的一个离岸金融中心。
在法制方面,未来三年自贸区将暂时调整实施“外资三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上海自贸区试点总体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下的制度创新,其难度和影响都要明显高于国内其他战略发展区域,如深圳前海与天津滨海新区都是在金融改革方面的创新,温州金融改革的核心则是规范发展民间融资。
“政府职能转变下的制度创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二是制度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轻审批、重监管”,这与目前国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减少审批有助于促进发展活力、防范寻租风险,但减少审批并不意味着政府“大撒把”,政府的监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