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官官相杀 2000年第1期
自古以来,“官官相护”被当作官场的第一准则。“官官相护”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的驱动。官僚与官僚之间拥有千丝万缕的既得利益,所以他们就像同一块园地上的野草,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谁触动了某一个体,谁就等于触动了整体。
不知从何时开始,“官官相护”突然变为“官官相杀”。近两年来,连接发生官员雇佣杀手杀害同僚的事件,一件比一件触目惊心。1997年,福建省环保局原副局长杨锦生与局长杨明奕发生矛盾。杨锦生权欲膨胀,不满足于当“副手”,将局长看成是自己升迁路上的“绊脚石”。再加上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冲突,于是他恶向胆边生,动用巨款雇佣杀手用硫酸将杨明奕烧伤致残。这起级别较高、性质恶劣的事件,震惊整个中国。
同是1997年,广东省宜春市副市长杨启周与该市财贸办副主任兼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林启菊,因怀疑市长曾某有意“刁难”他们,影响他们个人的“进步”,几经商量,定下一个“最后解决”的方案。他们开出50万元的高价,雇佣杀手刺杀市长。该杀手领命以后,以大老板的身份接近市长,多次约请市长到广州市“商谈到宜春投资事宜”,企图趁机杀害市长。但是,计划尚未全面展开,杀手就在另一桩案件中落网。在警方的审讯中,杀手供出
两官买凶杀人的情节。广东警方立即展开行动,令杀手向杨、林二人谎报已经“得手”的好消息。两人闻讯大喜,双双带佣金到广州与杀手见面并庆功。没想到刚到约定地点便被早已埋伏好的警员人赃俱获。
比以上两例案件的后果更加惨烈的是1998年发生在山东德州的另一件买凶杀人案。1998年5月11日晚,山东德州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第一副主任苗建国在回家途中,被残暴的凶手活活打死。警方立刻展开调查,案情大白之后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谁也没有想到,背后的元凶竟然是该中心社另一名副主任(第四把手)夏志华。夏志华在德州不是等闲之辈,曾经当选“德州市城区十大杰出青年”。为了杀害苗建国,夏志华开出18万元的佣金。而杀手确实也“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干净利落地完成了使命,比起以上两起案例来,可谓“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官员买凶杀人,杀的几乎都是他们的同僚。“官官相杀”的事件,刚开始还是“个别情况”,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现在似乎有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在诸多“官官相杀”的案件中,副职杀正职的情况尤为集中。为了担任正职,不惜买凶杀正职,背后显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按照老百姓善良的愿望出发,他们作为“公务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应当兢兢业业地工作,应当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又何必“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呢
?我也不禁感到纳闷:难道他们为了早日追赶焦裕禄和孔繁森,就不惜一切代价追求“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争取担当能够更多地“为人民服务”的职位,所以才出此“下策”?然而,通过杀人来达到“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在逻辑上总说不过去。那么深层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呢?
一位西方哲人很早就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而我则想狗尾续貂加上一句:权力导致杀戮,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杀戮。腐败是第一层次,而杀戮则是腐败到了极端状况时出现的情况。“官官相杀”表面上看与“官官相护”背道而驰,实际上本质还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在“官官相护”的时代,尽管也是腐败横行,但是毕竟社会还被某种秩序有效地控制着。官僚与官僚之间还遵循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