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被委托人: 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本高层消防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达成如下具体事宜: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 金色黎明小区高层工程
工程地点: 绥化第五中学东侧
承包方式:电气工程包工包料
(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形式;
(2)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0元的金额作为保证金,如果乙方中途自动退出或提出涨价,乙方自愿将保证金无偿归甲方所有;主体工程完工后如果没有安全或其他问题,甲方将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承包范围:
(1) 该工程范围包括消防给水系统、电系统及电水设备安装调试等项工程施工。
(2) 其中包括消防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中所有工程项目均在此承包范围内
。
(3)电施工图中电力、照明部分工程均不在消防承包范围内。
(4)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总电量的40%,甲方承担60%,另行计算。
(5)乙方负责本工程消防工程材料采购运输保管以及施工中的材料消耗, 负责本安装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及防护等项工作。并负责消防工程内业编制及工程竣工全部内业相关资料,完整内业资料四套,且保证资料均由各种原件组卷,符合城建档案馆归档资料要求。)等相关手续并交给甲方。
工期:4月5日至 11月30日该电力、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完工。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工期可顺延。
工程价格:
(1)本工程按实际发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高层)。总造价(小写): 元,(大写) 元
人民币,工程总造价按实际完成建筑面积结算。
第二条:图纸
本工程所需图纸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施工管理
1、乙方应在甲方有效通知内进场配合甲方管理人员施工。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3、乙方签约经理和施工队队长,必须不能离开施工现场,且应加强本工程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乙方施工队长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并负责记录施工日志。
4、乙方人员进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立即清除工地,工资不予支付。
5、甲方管理人员进入工地管理,如果乙方出现暴力现象,乙方自愿每次罚款5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和各工程工种相互配合、密切合作,以保证工程进度顺利有序进行,并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按期完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为专业施工队伍,中途不得专业施工人员调动。
7、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按文明施工的标准,严格要求现场人,工完场清,人走场清,杂物等必须清理干净。工人往外拿材料等,发现后对承包人进行五倍罚款,从承包费中扣除。严禁工种作业人员从建筑物内或建筑高处向外抛扔任何材料,由此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
8、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保护已完成的建筑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装饰成品,保护好门窗、保护施工现场的水、电线路等各种设施。
9、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出现喝酒、打闹等现象,并应做到酒后不上岗,否则立即清除工地,并每人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