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比较制度分析:
一个法律、伦理、文化和语言的综合比较视角
(讲义)
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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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2004年11月15日——12月15日
 
 
比较制度分析:
一个法律、伦理、文化和语言的综合比较视角
(教学大纲)
授课时间:2004年11月15日——26日
任课教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韦森(李维森)教授
总课时:24课时
 
教学目标:本课程是专为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生设计的短期选修课,欢迎中心经济学博士、硕士、双学位以及北大其他院系的研究生和本科高年级学生选修。比较制度分析代表了近些年国际上比较经济学研究领域中的最新理论发展。本课程将把任课教师近些年在比较经济学领域中所做的探索做一些总结性的理论介绍。这是一门相对思辨的理论经济学课程,将涉及到哲学、法学、伦理学、文化人类学和语言学等多学科知识。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是:通过一些跨学科的知识介绍和理论分析,使学生们能对东西方近现代市场秩序型构和演化的不同路径,以及对东西方社会现代化过程的特征差异上的文化和历史原因,具有一些基本知识,并旨在开启学生们对未来中国市场化进程和宪政改革诸问题的独立思考能力。
 
课程内容:
第一讲导论:制度经济学及比较制度分析的基本概念及学科现状 6 课时
第二讲从不同的法律传统看东西方市场经济型构演化的历史路径差异 3 课时
第三讲文化传统中的道德伦理与市场制度 3 课时
第四讲个人主义与(家族)社群主义:东西方市场秩序形成演化的文化基因 3 课时
第五讲从语言特征看西方近现代法理社会生成与中国传统礼俗社会的维系 3 课时
第六讲语言、道德与制度:一个经济学、伦理学和语言哲学的综合分析视角 3 课时
第七讲结论 3 课时
 
参考文献:1,韦森,2001,《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
2,韦森,2002,《经济学与伦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
3,韦森,2003,《文化与制序》:上海人民出版社
4,肖特,2003,《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陆铭、陈釗译,上海财大出版社
5,韦森,2004,“语言、道德与制度”,《东岳论丛》第4期
6,青木昌彦,2001,《比较制度分析》,上海远东出版社
7,扬,2004,《个人策略与社会结构:制度的演化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
8,宾默尔,2003,《博弈论语社会契约》,王小卫、钱勇译,上海财大出版社
 
第一讲导论:制度经济学及比较制度
分析的基本概念及学科现状
 
 
“‘一个词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类似于‘象棋中的一个棋子是什么?’”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108)
 
到底什么是中文中的“制度”和英文中的“institutions”?
在讨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有关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遇到这样几个问题:什么是英文的(实际上是均质欧洲语,即“Standard Average European”[①] 这个词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沃尔夫(Benjamin L. Whorf, 1998, 中译本,页124)所使用的一个专用名词,他用以指英语、法语、德语和欧洲一些其它语言。很显然,现代均质欧洲语有一个共同“祖先”拉丁语,因而有着大同小异的语法。现代均质欧洲语中所共有的“institutions”,也是从拉丁语共同中所继承下来的。
[①]中所共有的)“institution”?什么是中文的“制度”?是否均质欧洲语中的“institution”和汉语中的“制度”是涵义等价的两个概念?
西方一位当代著名哲学家曼海姆(K. Mannheim,1960, p. 245)在其名著《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中曾经指出:“我们应当首先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同一术语或同一概念,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不同境势中的人来使用时,所表示的往往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曼海姆的这一见解,实在发人深思。在近些年来在国外和国内教学实践和研究制度经济学及其相关领域里问题的经历中,笔者深深地体感到,单从对“institution”概念的理解和实际使用中,西方一些当代思想家所指的往往是不同东西,而且各人在理解和使用这个概念时涵义也差异甚大。这里且不说像当代英国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dens, 1984)曾把“institution”理解为一种活动和社会过程因而与经济学家的理解大为不同外,[②] 吉登斯(Giddens, 1984, 参中译本页80)在《社会的构成》中说:“我把在社会总体再生产中包含的最根深蒂固的结构性特征称之为结构性原则。至于在这些总体中时空伸延程度最大的那些实践活动,我们则可以称其为‘institu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