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通安委发〔2011〕3号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通州区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全面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经区领导同意,决定于今年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现将《通州区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标准化
“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内容,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通州区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金安企业▲实施方案
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北京市通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
通州区二〇一一年安全生产标准化
“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经区领导同意,决定于今年继续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提高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为核心,以带动中小型企业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通州区建设现代化国际新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
大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企业逐步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在实现“三级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的基础上,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创建第二批安全生产标准化
“金安企业”,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使全区各行业企业在“十二五”期间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领域)标准。
组织机构
成立通州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安全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卫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旅游局、区消防支队、通州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各行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须持有工商企业营业执照且生产经营地点在通州区域内。
(二)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须近三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且在安全生产领域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和通报批评,社会信誉较好。
(三)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须符合《通州区安全生产标准化“金安企业”创建标准》(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