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盐业管理
【鄂尔多斯市盐务管理局(鄂尔多斯市盐业分公司)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经理:李海旺
党组副书记:姚建峰
副局长、副经理:武永华
菅志胜
【概况】鄂尔多斯市盐务管理局(鄂尔多斯市盐业分公司),业务工作受内蒙古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领导,党政工作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市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内设业务科、计财科、盐政科、行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法律顾问室等6科室。鄂尔多斯市境内有60多处小盐湖和2个盐场,,年产量可达15万吨,盐湖集中在鄂尔多斯西部地区。
【购进】鄂尔多斯市市本期购进各类盐17575吨,%,同比增加2881吨。期末库存各类盐6382吨,同比增加1080吨。
【销售】鄂尔多斯市本期销售各类盐 16500吨,%,同比增销 3381吨,其中小包装盐销售8001吨, %,同比增加262吨,多品种盐销售76吨,完成自治区公司承包指标50吨的152%,牧业用盐销售733吨,%。
【利润】期末实现利润65万元,完成自治区公司承包指标65万元的 100%,。
【费用率】本期费用率46%,较自治区公司承包指标50%%,%。
【货款回笼率】货款回笼率为100%,完成自治区公司承包指标100%,同比持平。
【盐业市场检查】狭长的地理位置和居住分散的人口,加上小盐湖的乱采滥伐,使得盐从生产到批发、零售等存在着环节多,供应链长,流通成本高、效率低且市场管理难度大的弊端,在市场管理上采取了日常管理工作中坚持
“抓细、抓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的原则,将工作做到最好,具有针对性、组织周密、深入到户。通过开展盐业市场专项检查,震慑了涉盐不法分子,2007~2008年鄂尔多斯市及周边地区食盐市场稳定有序,各支公司2008年11月底前,超额完成市公司下达的全年销售任务。
【毗邻地区管理】依据自治区盐务管理局《关于印发陕甘宁蒙青藏六省区第一届第一次边界盐政执法工作会议纪要及联合执法办法的通知》(内盐政字〔2008〕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同毗邻省区间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陕西、山西、宁夏重点接壤地区的市场检查。
【盐业市场检查】从10月7日~12月底,对食品加工用盐、小工业盐、肠衣盐及畜牧用盐的各流通环节进行彻底拉网式检查。在常规检查集贸市场、养殖专业户、饲料加工厂、酿造、食品加工厂、锅炉用盐单位的基础上,更深入到边界地区、城乡结合处针对性地、有重点地进行检查,按照《盐业市场检查登记表(食品加工用盐)、(肠衣盐)、(小工业盐)、(畜牧用盐)》以及《盐业市场检查情况汇总表》的内容,认真、准确、清晰的填写。大检查中,市、旗(区)两级盐务管理局积极地与当地工商、公安、卫生、畜牧、交通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以宣传教育为基础,打防结合,查堵并举的方式进行检查。2008年10月25日,市盐务局盐政科、鄂托克前旗盐务局及鄂托克前旗畜牧局,在肠衣盐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敖镇2处皮张腌制户使用陕西产散装精制盐,,经盐政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