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6
文档名称:

开展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doc

格式:doc   页数:16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开展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doc

上传人:w8888u 2012/2/17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开展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开展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的决策部署,促进学校落实好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努力构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从2008 年开始,用3 年时间在全县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落实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创建安全教育和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首先对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级别评定,而后通过抓巩固、抓提升或督促整改等措施,促进学校自觉加大安全教育和管理投入、改善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件、抓好安全隐患整改,从而有效防范安全事故,提高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水平。
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和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学校在依法教育和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师生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八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
二、工作步骤
围绕“学校能动起来、可操作”的总体要求,“三年行动”分三个步骤实施: .
(一)第一步:级别评定(2008年6月一2008年12月)
教育局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泉州市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级别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级别评定标准》)执行。在县教育局、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学校要按照《方案》和《级别评定标准》的要求,广泛动员,组织培训,熟悉级别评定标准和内容,并组织对学校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现状现场评估,将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状划分为A、B、C、D四个级别:各学校首先对照《级别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组织初审分类,报教育局复核确认;县直学校由教育局直接评定分类;对拟评为 A、D级学校的,县教育局要同时报告县政府及县安监局。
(二)第二步:分类整改(2009年1月一2010年6月)
总体要求是:A级抓巩固,B级抓提升,C级抓限期整改,D级予以黄牌督办。
,要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对评定为“A”和“B”级的学校,要抓好巩固和提升工作;对评定为“C”和“D”级的学校,各乡镇政府督促这些学校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县直学校由教育局),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并报教育局审核。
,根据《级别评定标准》要求,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为学校开展整改工作提供业务和技术指导,督促学校在规定期限内逐项逐条完成整改。对存在问题多、整改难度大的学校,应组织有关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整改有效落实。
(D级学校),由县政府黄牌督办,责令停止办学整顿。整顿结束后,要组织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后,由学校提出申请,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办学。
,依学校现状变化而改变级别。被评定为C、D级学校的,整改后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提出安全教育和管理级别变更申请,县直学校直接报教育局,按照本方案规定程序调整确认。
(三)第三步:考核验收(2010年7月一2010年12月)
从2010年7月份开始,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年行动”,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学校占学校总数的40%以上,B级学校占学校总数的50%以上;
,安全教育和管理状况进一步好转,确保实现县政府每年度下达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目标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从2011年起,组织对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进行新一轮级别评定,滚动管理,有升有降,常抓不懈,以此推动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断上新的水平。
三、级别评定
(一)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级别
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级别评定,以学校按照安全教育和管理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在依法办学、组织保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维护师生权益、落实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和管理条件、隐患排查治理、安全事故管理等八个方面的落实程度作为评定依据,按《级别评定标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