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论特殊的正当防卫.ppt

格式:ppt   大小:238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PT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论特殊的正当防卫.ppt

上传人:w447750 2017/11/2 文件大小:2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论特殊的正当防卫.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特殊的正当防卫
法学二班刘斌
20144931
论特殊的正当防卫
1 特殊正当防卫的概念
2 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3 特殊正当防卫与一般正当防卫的区别
什么是特殊的正当防卫?
特别防卫,又称为“特殊正当防卫”、“无过当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 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防卫意图:必须是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免受特定暴力犯罪的侵害。这是特殊防卫的主观条件,也是特殊防卫所必须具有的目的正当性,它是防卫人在进行特殊防卫时对其防卫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所必须具备的一种以保护本人或他人人身安全为目的主观心理态度。
二、防卫时间:特殊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暴力犯罪正在进行。和正当防卫一样,特殊防卫只能在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实行,即特定的暴力犯罪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但尚未结束的行为状态。例如,对于***犯已被制服的情况下,防卫人应停止防卫行为。
特殊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防卫意图
2,防卫时间
3,起因条件
4,防卫对象
三、起因条件: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是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这里,我们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行凶的概念是什么?根据刑法第20条3款的规定,只要行凶行为已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可以实施特殊防卫,某些并未使用凶器或械具的行凶行为,如不法侵害人数众多或不法侵害人自身生理条件和受害人生理条件的差异使受害人防卫能力悬殊的情况,则可以进行特殊防卫,否则不利于保护被侵害人的利益。
其次,对于“***、抢劫、***、绑架”的理解。一般认为“***、抢劫、***、绑架”是指以暴力手段实施的故意***罪、抢劫罪、***罪、绑架罪,也有人认为这既是指具体的罪名,也可以指四种形式的犯罪手段,既包括故意***罪、抢劫罪、***罪、绑架罪,还包括这四种犯罪的转化犯罪以及以这四种手段所实施的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那么,我认为对于以上情况我们应该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是否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不能以其行为最终成立何种罪名为标准得出结论。
四、防卫对象:特殊防卫打击对象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特殊防卫是为及时、有效制止一些刑法上的特定暴力犯罪以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权利,只有反击、抵制不法侵害者本人,使其停止侵害行为或丧失侵害能力,才能达到特殊防卫有效行使的目的,因而特殊防卫的行使必须针对不法暴力侵害者本人进行,才能消除侵害危险或后果。
特殊防卫的对象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单位可以成为某些暴力犯罪的主体,但其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