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德高校大学生实习制度(状况)比较
高教中心2010 牛楠
摘要:“实习生制度”是近年来伴随着“就业难”问题而出现的,然而“实习生制度”的普遍实施却没能给学校、学生、企业带来预期的利益,这就使得我们对这一制度要有进一步的反思。德国高校的实习制度比较成功,在这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较中德大学的实习制度,对于我们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生实习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大学生实习政府企业高校
    国外用人单位普遍实行的“实习生制度”,是一种对用人单位和实习生都有收益的人力资源制度安排。“大学生实习制度”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有计划、有目的地安置即将毕业的学生,以及那些不具备专业背景或行业经验,但有工作愿望和热情的大学毕业生,即为那些仅凭简历还不足以证明自己的人提供“实习工作”、“尝试工作”的机会。它不是基于人际关系的经验性、个体随机行为,不是学校和企业之间一种简单的“对口实习”任务,而是涉及政府、学校、用人单位、大学生,乃至家庭的一种规范、系统的常规化制度行为。对企业而言,实习生制度可以让企业低成本、大范围的选择人才,通过实习,培养和发现那些真正有能力、有热情的社会成员进入企业,为企业的发展储备人力资源。同时,还可以作为企业的公关手段,让更多的社会成员了解企业的文化和理念,从而增强社会对企业的认同感并赢得声誉。对社会和个人发展而言,“实习生制度”可以使每一个社会成员有更多的机会尝试不同的工作,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发现自己真实的潜力和兴趣,为将来的人生事业做好准备,也为自我的成长丰富阅历。
我国当前大学生实习现状
中共中央、国务院曾于1964年8月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劳动实习试行条例》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已经不适合当前实际了。近年来北京、广州等地相继出台了一些针对学生实习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文件,但这些文件都仅限于本行政区域或某一方面,效力层次及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高校大学生实习环节薄弱的问题,有关部门和机构目前在“确定标准”环节做了不少工作,例如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及在工科专业开展的专业认证试点方面,其评估指标或认证标准中都对实习环节作了专门规定。此外,教育管理部门也制订了大量政策,对搞好实习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等。但是,与“确定标准”相比,“衡量业绩”却相对滞后。例如,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工作所依据的认证标准,特别是各专业补充标准,对实践环节做了较为详细的描述和规定。如果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来考查高校的实习教学环节问题,目前接受认证学校相应专业在这一标准上都应该是
“未达到标准的要求”,或至少是“存在不足或问题”。
(一)用人单位接受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
有些用人单位对大学生实习缺乏认同感,对实习制度存在“短视”现象,不能从人力资源的角度和战略的眼尤看待大学生实习,更谈不上制定规范的实习措施。一些企业担心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实习生遭遇意外伤害的赔偿等问题,有的企业认为大学生实习会影响正常的生产运作,有的担心泄露商业机密,有的担心会给企业增加额外负担,还有一些企业担心接纳实习生会带来相应的管理问题,造成企业主动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