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濮阳县政府采购
汽车维修专用工具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采购编号:PXC[2015]----TP第009号A包
采购单位: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投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声明书
附件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3 报价一览表
附件4 产品配置及参数一览表
附件5 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8 详细业绩表
附件9 濮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贵公司: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委托,就汽车维修专用工具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参加谈判。
一、文件编号:PXC[2015]----TP第009号A包
二、谈判项目:汽车维修专用工具(详见第四部分)
三、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四、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
五、递交谈判文件的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3月10日下午15:00
七、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濮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八、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2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十、联系人:娄小娣联系电话:0393-666677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汽车维修专用工具。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各项证书的复印件,谈判时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谈判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和法人委托书等证明材料,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问,并予以解答。
4、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导致废标。(本项目采购预算:170000元)
5、技术要求:供应商所供器材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6、质保期:提供三年免费保修,三年后终身维护,只收取零部件费用。
7、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规定日期、地点。
8、付款方式:需方验收合格后出具由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验收报告,濮阳县财政局在收到验收报告十五日内,向供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5%,其余5%做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9、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选择性报价,将导致废标。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1、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设备、谈判程序、评定成交标准、付款方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谈判邀请函
(2)谈判项目要求
(3)谈判须知
(4)合同(文本)
(5)附件一谈判文件格式
2、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本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3、报价应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若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若汉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汉字表示的数据为准。
4、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应提供2000元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3)未成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