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经济特区商品房产买卖合同
 
 
出售方(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购买方(称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国籍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
制定。
第二条甲方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
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计年,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属结构,定名为,由甲方出售。
第三条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上述楼宇内的第座(幢)楼单元,建筑
面积为平方尺,占地(分摊面积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
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过三百六十天,特
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二、施工中遇到异常的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须经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楼宇单元售价为币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付款办法: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以应
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银行当时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付给甲方,如逾期
三十天内,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出
售之款不足以清还甲方之款时,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转售盈益属甲方所有。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将楼宇单元交付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
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当时深圳市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以补偿乙方
的损失。
第七条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将乙方原认购时所交付的定金( )退回给
乙方或抵作购楼价款。
第八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如质量不合
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乙付款现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九条乙方在交清购楼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门发给房产权证书,业主即取
得出租、抵押、转让等权利,并依照国家和广东省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享
受优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