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反贪部门执法办案整改措施
在反贪执法办案过程中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是检察机关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反贪执法办案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正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也是从源头上“防患于未然”的一项有效举措,更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治本之策。对此,检察机关拟采取一下四项措施:
在办案纪律上。一是要注意案件的保密,检查有无为他人打听案情,说情、跑风漏气,泄露案情造成严重后果。二是不能办人情案关系案,检查有无利用职权为自己、家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无执法行为不公正,办关系案、人情案,违法扣押、冻结款物,办金钱案;有无利用职务影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的宴请、娱乐,以案谋私,甚至索贿受贿、钱权交易、徇情枉法等问题。三是制定《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注意事项》,有效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在办案安全上。一是看守分离,加强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单独的办案工作区,设立单独的询(讯)问室,并进行软包装处理。配备专用卫生间、医药箱等附属设施和物品。二是在自侦案件查办过程中,提审、出庭公诉等办案环节安排司法警察保障办案安全。三是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坚持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亲笔供词、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物证书证“五位一体”的证据采集制度,办案人员的取证活动在全方位监控下
进行,从而保障了办案干警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