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务局优化经济承诺措施
水务局是行使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市政府职能部门,肩负着全市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水务事业全面发展,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水政水保规费征收方面
1.凡在我市工业园投资的新办企业,采用自行取水方式用于生产的,3年内可减收或免收水资源费。
2.凡在我市投资新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应缴纳的毁坏原有地貌植被水土流失防治费,在3年内按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30%比例返回。
3.对市域内困难企业经市水行政、财政、经济综合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可以按月减收或免收水资源费和水土流失防治费。
二、库域经济开发方面
4.凡来我局四座中型水库进行库域经济开发的,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竭力做好维护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对介绍引进外商独资、合资(30万元以上)到四座中型水库进行库域经济开发,经营期50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可由水库管理单位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三、水利执法与法规宣传方面
6.进一步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禁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树立良好的水利行业形象。并设立举报电话6835709,对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7.水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必须做到挂牌上岗,亮证收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8.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对全民水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每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