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宁波市科技创业中心
乙方(承租方):宁波市科技园区宝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宁波市科技园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 1-29-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100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自 2005 年 3 月 4 起至 2006 年 3 月 3 日止。有关租金付款方式协议另行签订。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05 年3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