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老城区噪音整治措施
一、工作目标
(一)坚决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夜间作业。
(二)实行车辆禁鸣。
(三)各商户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得到根本扭转。日常监管机制得到完善和健全。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文化娱乐场所
严格清理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是否持有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凡没有取得证照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一律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准确资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化、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
(二)对证照齐全的文化娱乐场所。
并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责令调整经营项目,严格整治设在居民楼内和居民集居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凡是开办在这些地方的文化娱乐场所。或迁移经营地址,确保市民生活有一个宁静的环境。
(三)城市主要路段实施禁鸣。
(四)对未得到许可的夜间建筑施工工程。
(五)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商业噪声扰民的处罚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环保局、工商局、监察局、公安局、文化局、建委等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保局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抽调部分工作人员,组建三个整治工作小组开展统一整治行动。1建筑噪声整治组:市环保局、建委,负责人:市环保局;2娱乐噪声整治组:市文化局、工商局、环保局,负责人:市文化局;3商业交通噪声整治组:市公安局、环保局,负责人: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负责日常组织工作。各参与单位分管领导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整治。市环保、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及时互相通报工作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和职责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有行政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其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三)严格依法执法。市环保、文化、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加大舆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