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火工用品管理制度
火工用品管理制度
一、火工用品管理
1、炸药、***领取制度
①领取使用炸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考核合格并授予特种作业证者。
②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领取炸药,领药单各项名称必须填写清楚,并有爆破员和库管员的亲笔签字。
2、炸药库运输爆破器材时的规定
①领取爆破器材后不准在途中休息、闲谈、喜闹;
②途中运输过程中至少应有二人同行;
③严禁运输爆破器材时抽烟,同时关闭电子设备。
3、运输爆破器材的规定:
①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辆,必须用慢速行驶。
②不准把***和炸药混装在一个运输车内运送。
③运送***和炸药时,都要有保管人员随车押送。
4、由运输车往工作面搬运爆破器材规定:
①必须由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搬运爆破器材。搬运时要把炸药和***分开装入两个背包内,分别用两人搬运距离不小于10米,严禁混装在一个背包内搬运;
②爆破工身背炸药不得超过10公斤,多人搬运时,人距要在10米以上;
③禁止在衣袋中携带爆破器材;
④爆破工领到爆破器材后,要及时搬运工作面,不得中途停留,不准转交给他人带运。在爆破器材搬运途中禁止吸烟,同时关闭电子设备。
5、爆破现场保管爆破器材的规定
①要设立专门防爆箱并加锁。
②装药前应将爆破器材放在安全地点、并由爆破工或安全负责人看管,钥匙不准转交他人。
③***、炸药要分开保管,存放***、炸药的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禁止在照明光线不好处做药或保管炸药***。
④在装有爆破器材包的附近10米内严禁吸烟,也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二、对爆破器材使用安全措施
1、加工起爆药包必须在工作面附近进行,不得人多的地方进行,要求使用几个加工几个。
2、爆破工爆破完毕后,要检查爆破效果,发现盲炮,残药及***时要妥善处理,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处理不完,爆破员必须同下班爆破员在现场交接清楚,方可由下班爆破员进行处理,拣到的残药和***要集中送到库房保存。到一定数量时,按规定由安全部负责定期集中销毁,不准私自处理,以防发生事故。
3、经培训审查和爆破技术训练考试合格的发证者,方准进行爆破工程作业。
4、爆破工携带炸药、***必须分别携带,不准两种材料一齐带,携带火工材料必须轻拿轻放。
5、在运送炸药、***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停留,更不准交给他人看管。
6、禁止将火工材料存放在光照直射的船舶甲板上。
7、不准将火种,非火工材料的易燃易爆品和铁器带入存放炸药、***的库内。
8、随用随领,所领取的火工材料不得超出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火工材料要及时退回库保管,严禁在作业面存放。
9 、爆破工具必须齐全。
10、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点周围的情况。装药前,将警戒范围内无关人员全部撤离,并把设备、工具撤到安全位置,起爆前必须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防止行人误入危险区。
11、单人不准进行爆炸工作,无爆破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爆破工作。
12、严格防止起爆药包与明火接触。
13、往孔内填装药包时要在起爆药包外垫一个以上的药卷后,方可用炮棍压紧,不准用金属棍棒装药。
14、爆破后30分钟后,方准进入工作面。
15、发现盲炮当班不能处理时,必须在现场向下班交待清楚,并报